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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
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二期)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六月
目 录
附件:
1、 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
2、 经营许可证;
3、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副本)
4、 生产企业废水处理协议;
5、 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附资质);
6、 《关于对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连环发[2005]197号);
7、 《关于下达进区企业污水接管标准的通知》(连化管发[2004]16号);
8、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0]167号;
9、 《关于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苏环验[2013]58号;
10、 《关于对《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示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修编报告》的预审意见》,灌环发[2012]138号;
11、 《关于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环境影响修编报告的复函》,苏环便管[2013]115号;
12、 《关于对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二期)技改项目的备案意见》,苏环固[2014]15号;
13、 公众参与听证会纪要;
14、 公众参与听证会签字表;
15、 ^评审意见
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数据资料质量保证单;
1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1.1 建设项目特点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公司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为9000t/a,根据灌南环保局的统计数据,目前连云港化工产业园需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约有23300t/a,现有处置能力不能满足本园区的固废处置需求,故决定在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部分原有的公用工程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并新增处理装置,建设二期年焚烧9000吨危险废物焚烧技改项目,使厂区总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达到18000t/a。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详细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阶段、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详见图1.2-1。
项目是环保工程治理项目,生产过程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产生,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污染,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要求,委托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通过对拟建项目周围环境的类比调查分析,并通过查阅资料、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新带老”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
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区域污染物总量平衡途径、项目对于区域内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影响程度等,报告书将在后续章节对以上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1.4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项目为园区配套危险废物焚烧炉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选址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要求;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具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1989]22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8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08)87号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00)32号令;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1996)77号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主席(2004)31号令;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版),国家主席令[2010]39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2004]28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2012)54号令;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
(11)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发改委令2013年第21号。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8月15日;
(13)《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
(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
(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
(17)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8)《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局环建第117号;
(19)《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5号令,1999年6月22日;
(20)《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政府1993年38号令;
(21)《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控[2002]56号;
(22)《关于规范全省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建设的通知》,苏环控[2005]61号;
(2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
(24)《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
(25)《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
(26)《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94)49号令;
(27)《关于印发《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关于循环经济内容的编制要求(试行)》的通知》苏环便管(2004)22号;
(28)《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文;
(29)《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11号;
(30)《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92号;
(31)《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苏发[2006]16号;
(32)关于江苏省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情况的报告,苏环控[2007]1号;
(33)关于加快完成《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苏环控[2007]61号;
(3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35)《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36)《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2012年度。
(37)《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号。
(38)《关于加强对苏北化工等重污染项目环境管理的紧急通知》,苏环管[2007]271号。
(3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8〕270号。
(40)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控[2008]72号。
(41)《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省环保局苏环控[1997]122号。
(42)《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环监[2006]13号。
(43)《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
(4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
(45)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
(46)《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63号。
(47)《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22号。
(48)《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15号。
(49)《江苏省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名录(第一批)》,苏环办[2009]248号。
(50)《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化工生产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199号。
(51)《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
(5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
(5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5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55)《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
(5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21号。
(57)《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公众参与听证制度的通知》,苏环发[2011]173号。
(58)《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在线监控的通知》,苏环办[2012]5号。
(59)《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苏环办[2011]178号。
(60)《关于印发〈“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23号。
(61)《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9]29号。
(62)《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
(63)《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苏环办[2014]104号。
(64)《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
(65)《关于在我省沿海地区开展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的通知》,苏经信材料[2014]21号。
(6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
(67)《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68)《关于规范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4]122号。
(69)《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苏环办[2014]3号。
(70)《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号。
(71)《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标准化编制规定(试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3年6月;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9)《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
(10)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修改方案的公告;
(11)《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
(12)《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关于循环经济内容的编制要求(试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4年3月;
(13)《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5年5月。
(1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1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2007);
(16)《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50861.-2-1996);
(17)《重大危险源辨识》(GB17450.8-2000);
(18)《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844-85);
(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GBZ2-2007);
(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2014年4月18日;
(2)《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二期)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江苏中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4年1月;
(3)《关于对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二期)技改项目的备案意见》,苏环固[2014]15号;
(4)《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5)《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0]167号;
(6)《关于对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管[2005]197号;
(7)《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学工业园总体规划》,化学工业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2003年10月;
(8)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二期24 吨/天危险废物焚烧系统设计方案》,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1月;
(9)《关于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苏环验[2013]58号;
(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3]第032号。
(11) 《关于对《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示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修编报告》的预审意见》,灌环发[2012]138号;
(12) 《关于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环境影响修编报告的复函》,苏环便管[2013]115号。
⑴大气
现状评价因子:PM10、SO2、NO2、HCl、氟化物、Pb、Hg、臭气浓度、二噁英。
影响评价因子:氮氧化物、氯化氢、Pb、二氧化硫、烟尘、氟化物、甲苯、NH3、H2S、二噁英。
⑵地表水
现状评价因子:pH值、镍、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砷、铅、汞、铬(六价)、氟化物、氰化物。
⑶地下水
现状评价因子: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砷、铅、汞、镉、氯化物、氟化物、铬(六价)、总大肠菌群、氰化物、总磷、生化需氧量。
⑷土壤
现状评价因子:pH、铜、锌、铅、镉、汞、铬、砷、镍。
⑸噪声
现状评价因子及影响评价因子:等效声级Ld(A)和Ln(A)。
⑹总量控制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总量监控因子:HCl、CO、烟尘、氟化物、Hg、Cd、Pb、砷,镍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镭及其化合物、二噁英。
水污染物:
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
监控因子:pH、SS、总磷、石油类、总铅、总铬、有机磷农药、粪大肠菌群、总余氯。
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排放量。
项目评价因子详见表2.2-1。
表2.2-1 评价因子一览表
2.2.2.1 环境质量标准
⑴ 大气环境
SO2、NO2、NOx、CO、PM10、氟化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HCl、NH3、H2S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Hg、Pb年平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日平均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Cd年平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小时平均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甲苯执行前苏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中恶臭气体质量参考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二噁英参照日本年均浓度标准执行。具体见表2.2-2。
表2.2-2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注:1pg=10-3ng、1ng=10-9g。
⑵ 地表水
区域主要河流为灌河(纳污水体)、沂南小河。根据《江苏省地表水功能类别划分》,灌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标准,沂南小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主要指标见表2.2-3。
表2.2-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指标值(mg/L,pH除外)
⑶ 噪声
评价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⑷ 地下水
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进行分类评价,其主要指标值见表2.2-4。
表2.2-4 部分地下水质量分类标准值
⑸ 土壤环境
土壤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其主要指标见表2.2-5。
表2.2-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指标值(mg/kg,pH除外)
2.2.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 大气污染物
焚烧炉排气筒高度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1标准;技术指标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2标准;焚烧炉排放的尾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中相应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详见表2.2-6,表2.2-7,表2.2-8,表2.2-9。
表2.2-6 焚烧炉排气筒高度规定限值表
表2.2-7 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表
表2.2-8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表2.2-9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⑵ 水污染物
项目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总排口废水执行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入灌河,执行《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一级标准,其中总铅及总铬在本项目车间排放口即执行第一类污染物^高允许排放浓度,具体指标详见表2.2-10。
表2.2-10 污水排放标准主要指标值表(单位:mg/L,pH除外)
⑶ 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值见表2.2-11。
表2.2-11 施工噪声限值
(1)大气
根据HJ2.2-2008中规定:根据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远距离D10%。
项目废气污染物较多,有组织选取区域的特征因子SO2、NOx以及污染因子HCl、Pb、烟尘、氟化物作为评价等级判定因子,无组织选取甲苯、NH3、H2S作为评价等级判定因子,通过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估算各自^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及D10%,具体估算结果详见6.1节,其中氮氧化物、HCl和Pb^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大于10%,其地面浓度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远距离分别为68.5m、1043m和324.5m;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甲苯排放^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7.37%;NH3排放^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5.04%;H2S排放^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8.626%。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HCl和Pb^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分别47.52%、26.12%和11.48%,其地面浓度标准限值10%对应的^远距离分别为68.5m、1043m和324.5m (均大于排气源距厂界^近距离60米),并且本项目排放二噁英,故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划分(详见表2.3-1),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
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是连续噪声源,本项目厂址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域,且厂界周围无特殊敏感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4-2009)中规定,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因此项目水环境影响只做评述,不设等级。
⑷风险评价
项目位于规划的化工产业园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根据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及全厂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所在厂区环境风险评价工作为一级。
⑸地下水评价等级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关于评价工作分级的规定,本次环评地下水按三级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①本项目为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为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很小。
②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
本项目岩(土)层渗透能力不满足HJ610-2011表1中“强”和“中”条件,包气带岩(土)层渗透能力较弱。
③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本项目所在地土层岩性以灰白色中细砂、中粗砂为主,含水层较深,HJ610-2011表2污染特征分级中的“不易”污染。
④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不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其他地下水保护区,也不是水源地和保护区的补给径流区。根据HJ610-2011表3判别,本区域地下水敏感特征为“不敏感”。
⑤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
本项目污水排放总量13.1m³/d≤1000 m³/d,排放强度小。
⑥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类型数≥2,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污水复杂程度级别中等。
故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划分(详见表2.3-2):
表2.3-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表
⑹土壤评价等级
本次环评土壤进行现状评价。
⑺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影响范围主要为项目用地范围内,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中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工作划分的相关规定,位于原厂界(或^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类改扩建项目,可做生态影响分析,本技改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因此,本项目生态影响做简单分析。
综上,本次环评评价等级见表2.3-3。
表2.3-3 评价等级表
根据拟建项目排放污染物特征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大气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
(1)大气
根据拟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区域敏感点分布情况及项目污染源高度等综合分析,确定大气环境质量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废气排放源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作为评价范围。
(2)地表水
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由厂区污水排口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由于本项目污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从接管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简要分析。本项目地表水现状评价范围为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0米范围。及化工产业园内工业水厂取水源沂南小河九队大沟交汇处上游和大咀大沟交汇处下游的水质状况。
(3)噪声
根据拟建项目噪声源特征和周围功能区状况,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东、西、南、北厂界及周围200m范围内。
(4)地下水
项目所在地周围独立水文地质单元20 km2。
(5)生态
本项目位于化工产业园厂区现有厂区内,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确定本项目生态影响分析范围为现有厂区及厂界周边100米范围。
(6)环境风险
根据评价导则要求,确定评价范围为以风险源为中心5km范围。
(7)总量控制
区域平衡。
项目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
根据评价范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4-1。
表2.4-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江苏连云港化学工业园于2003年6月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工建设,目前已有多家化工生产企业入园。园区近期规划为以纺织染料、农药、生物制药及高科技精细化工等“中间”产品为主的化工产业区,成为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基地和民营经济增长点。
江苏连云港化学工业园远期将发展成为较大规模的化学工业园区,采取统筹规划,形成整体,实现资源共享;园区远景将发展成为具有小型城市规模的现代化、高科技、园林式的化工新城。
规划期限:近期2003~2007年,远期2009~2015年。
江苏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启动区2.6km2,以江苏亚邦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化工企业进行开发启动。
江苏连云港化学工业园近期建设用地面积约9.7km2,可提供就业岗位3万个。
园区远景用地规模预计可达30km2。
化工园区(工业区)规划为“一轴三区一中心”的结构形态。
⑴ “一轴”——即工业区内横贯工业区的新港大道的空间景观主轴。
⑵ “三区”——即新港西路和亚邦路相交形成的“丁”字形格局,亚邦路以东区域为启动区;新港西路以北,亚邦路以西工业片区,主要发展三类化工企业;新港大道以南亚邦路以西区域主要发展二类化工企业。
⑶ “一个中心”——根据工业区生产运作和服务支撑的需要,在中心路以南的绿化防护带外,正对着园区的经五路地段设置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同时适当设置商业、饮食、邮电、通讯等少量的生活服务设施。
化工园区(近期规划9.7km2范围内)规划用地见见表2.5-1,化工园区规划用地见图2.5-1。
注:本表所注农田已置换为建设用地。
⑴ 化工园工业用地总面积601.52ha,占园区建设用地61.89%。根据园区用地地块形状,分为西南片、西北片和东片三大片区,不同的化工企业可按环境保护要素,根据污染程度由上风上游地段逐次布局。
⑵ 规划仓储用地约52.97ha,占园区建设用地的5.45%左右。仓储用地分为三部分,主要仓储区是结合水运码头沿灌河防洪堤外设置仓库、罐区及露天堆场;次要仓储区结合中心东路为陆路的主要交通要道进行布置;另外从整个园区安全角度出发在园区西北角结合三类化工区布置危险品仓库区。
⑶ 公共设施用地主要从园区安全、卫生、便利角度出发,设置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用地面积11.13ha,占园区建设总用地的1.15%。
⑷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122.93ha,占园区建设总用地的12.64%,其中道路用地120ha,广场和停车场用地2.93ha。
⑸ 规划绿化用地114.44ha,占园区建设总用地的11.77%,其中公共绿地59.55ha,防护绿地35.59ha,生态绿地19.3ha(靠灌河一带)。
⑹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用地约34ha,占园区建设总用地3.5%。其中:
自来水厂用地面积12.39ha;
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10.24ha;
变电所设施用地面积4.2ha;
热电厂用地面积6.47ha;
消防站及其他市政设施用地面积0.7ha。
⑺ 为满足职工生活的需要,在化工园区2km以外靠近堆沟港镇设置的居住区。为满足化工园区生产的需要,须将原来园区内的建筑予以拆除。
⑴给水工程规划
化工园区沿大咀大沟河建地面水厂一座,供给园区工业生产用水。水厂水源为沂南小河。根据所提供资料,沂南小河除去日常供给,能保证供给化工园区172.8万m3/d水量。自来水厂规划近期日产水量6万m3,远期日产水量25万m3。目前园区工业用水来自连化水务水厂,生活用供水来自灌南堆沟港镇自来水厂。
① 化工园区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雨水由管道分片收集,就近排入附近水体,污水采用集中处理。化工园区排水规划见图2.5-2。
② 化工园区工业污水由工厂进行先期预处理,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后,由重力流污水管道汇集,加压后经园区排污主干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化工园区工业排污系统采用分区集中、压力提升输送的管网网络。
③ 化工园区的工业污水排放系数为0.8,生活污水排放系数为0.85。工业污水处理率和生活污水处理率均采用1.0。
④ 化工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规划为16万m3/d,目前污水处理量处理能力为7500m3/d。园区内全部生活污水和先期处理后的工业污水均由污水管网收集后,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经灌河排放入海。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准直接排入水体,以防水体污染。
⑤ 化工园区内建设多个污水提升泵站。
⑥ 雨水由管道分片收集,就近排入附近水体。雨水管网沿园区道路敷设,覆盖率为100%。
⑦ 排水管网规划
a.排水管网布置方式为枝状,污水采用分区重力汇集,集中压力输送的管网网络。雨水就近直接排入水体。
b.排水管道在道路两侧沿路布置,埋深一般设在地面下2.0~2.5m。
⑶供热工程规划
化工园区规划采用集中供热方式,规划由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建设,共分三期,一期2台130t/h次高压次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一备一用),二期1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三期3台130t/h次高压次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待亚邦热电厂建成后二备四用。目前,化工园区由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已建成临时集中供汽站一座,建有2台10t/h锅炉,1台20t/h锅炉,所有管道安装到位,建成7.8Km供热管网,供热半径3Km范围,对附近多家企业进行供汽。供热中心的供热管廊主要沿园区内道路的绿化带布置。
⑷电力工程规划
由化工园区各种用地负荷预测,本化工园在规划远期电力负荷约为129MW,综合同时使用系数为0.7。
规划近期在园区新建一座110kV变电所,容量为2×63MVA。远期将该变电所扩建成容量为4×63MVA。
化工园工业生产厂区为双电源供电方式,管理服务中心区等由负荷等级确定供电方式。
化工园规划区配电电源为35kV、10kV。
⑸消防
园区内近期设一个消防一级站,远期增设相应数量的消防二级站。按国家有关规范实施建设。
⑹仓储、运输
仓储用地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布置,为全园区服务的仓储用地布置在靠近码头并与对外交通有便捷联系,依据这一原则,将主要仓储用地设在靠近灌河码头的防洪堤外侧的绿化防护带以西,并在园区的东北角设置两整合的地块作为仓储用地。
根据将来的需要,可在临灌河的码头边设置仓库、罐区或露天堆场;其次,从园区陆路运输的角度出发,在园区的入口处中心路的北侧,设置一处仓储用地;另外,从化工园区的安全角度出发,结合园区三类化工的特点,在规划园区的西北角地块设置危险品专用仓库。
仓储用地规划面积约52.97ha,占园区建设用地的5.45%。
⑺环保规划
① 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园区的开发建设要服从连云港市建设总体规划,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
② 做好园区周边的建设控制,化工园区边界外1km范围为安全、卫生隔离带,隔离带内不得批准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
③ 加快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化工园区排水严格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进行设置。各企业的初期雨水、工业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进污水集中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期清净雨水通过雨水管网集中排放。
化工园区目前已初步实现集中供热,园区供热中心已临时建设2台10吨/小时锅炉,1台20吨/小时锅炉,采用静电除尘器,并进行炉内脱硫,烟囱高度60m。临时供热锅炉应采用含硫率不高于1%的低硫煤,保证脱硫率不低于80%,除尘效率不低于98%。待园区内各企业集中供热实施后,各企业不得自建锅炉,已建的应予以限期拆除。
加强园区固体废物分类与综合利用处置。目前园区已建有连云港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固废处置中心,尚未投入运营,待投入运营后,对园区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置,处置方式主要为焚烧处理。
④ 做好水质保护工作。严禁污水未经处理或不达标外排。化工园区的码头和罐区的规划建设,必须有严格的污染防治和事故防范、应急措施,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船舶废水应收集至陆域污水管网中,不得向航道内排放;船舶垃圾禁止投入水域,应集中收集后上岸处置。同时开展化工园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对河道进行疏竣清淤,改造河道边坡,做好滨河绿地。
⑤ 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环境管理,对重点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执行“三同时”制度。
⑥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转换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参考国家和江苏省城镇优美环境建设规划指标和本园区特征,将园区环境规划指标体系分为环境质量目标、污染治理指标、环境建设指标和环境能力指标四大类共27项,指标的实施期限分为启动期、一期、二期,环境保护规划具体指标体系见表2.5-2。
保留并整治化工园内现有河道水网,护坡形式与绿带控制见表2.5-3所示。
⑵道路绿化
规划尽量保持道路与原水系平行,主干道一侧均靠近水系,由于水系两侧均进行绿化,主干道不再另设绿化带,在次干道经三路和主干道经五路两侧均设15m宽绿带,其他支路两侧不再另行设置绿带。
⑶绿地系统
根据总体规划,在整个化工园区内,现状居住建筑比较零散,建筑质量不等,普遍为简易平房,为满足化工园区生产的需要,须将原来园区内的建筑予以拆除。为满足职工生活的需要,在化工园区2km以外靠近堆沟港镇设置居住区。
在中心路以南的绿化防护带外,正对着园区的经五路地段设置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同时适当设置商业、饮食、邮电、通讯等少量的生活服务设施。
安全、卫生隔离带内现有的村民住宅可根据园区的建设进展情况分期迁出,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决不允许有污染扰民的现象发生。
2.6.1 供热中心建设
化工园区采用集中供热方式,化工园区由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已建成临时集中供汽站一座,建有2台10t/h锅炉,1台20t/h锅炉,所有管道安装到位,建成7.8Km供热管网,供热半径3Km范围,对附近多家企业进行供汽。随着园区进驻企业的增多,现有临时供热中心已满足不了园区用热需求。目前,由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一期拟建的2台130t/h次高压次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一备一用)项目目前处于公示阶段。二期1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三期3台130t/h次高压次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待亚邦热电厂建成后二备四用,能够满足现有企业及新建企业的供热需求。
2.6.2 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园区污水处理厂由亚邦集团投资新建,经过二期扩建入工艺改造,现已形成7500吨/天规模的能力,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气浮+微电解+fenton氧化+混凝沉淀+厌氧水解+PACT曝气+中沉+A/O生化+二沉池+絮凝沉淀”,以适应化工园区的废水水质特征。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要求,园区已铺设污水收集管网66公里,污水管网已覆盖园区所有投入生产企业;园区企业初步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同步建设。目前,园区尾水回用率达20%,已广泛用于草木浇灌、冲厕、消防等用途。
另外,亚邦公司新建一个污水处理厂,主要用于处理亚邦旗下公司的染料生产废水等,规模为5000吨/天,目前已建成。
2.6.3 供水系统建设
园区工业用水厂已建成,建设规模为6万吨/日,以沂南小河为水源,目前其供水已经运营,并能满足园区工业用水需求。园区生活用水源自灌南堆沟港镇自来水厂,该水厂水源为镇区地下水,通过自来水管网通入园区供园区生活使用。
2.6.4 排水系统
目前园区污水、雨水管网已经安装到位,园区企业产生的污水全部排入污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雨水经收集后集中排放。
2.6.5 区域固废处置中心情况
目前连云港市铃木组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被光大国际收购,正在改造中,无法接受园区危险废物。连云港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成为了园区危险废物的主要处置机构。
经省环保厅同意建设的连云港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已于2010年7月取得江苏省环保厅的批复,该项目由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占地45亩。选址于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建设一台处理能力9000吨/年的回转炉窑,焚烧处理的危险废物类别涉及农药废物(HW04)、有机溶剂废物(HW06)、精(蒸)馏残渣废物(HW11)、燃、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酯类废物(HW13)、焚烧处置残渣废物(HW18)、废卤化有机溶剂废物(HW41)、有机溶剂废物(HW42)、含卤化有机溶剂废物(HW45)以及其它废物(HW49)共10大类。目前已建成并投产,运行状况良好。
2.6.6 安迁工程及绿化工程
根据园区建设需要,需对周围的居民进行搬迁,居民新区确定在堆沟港镇区以东的八队村,规划用地300亩,距离化工产业园4.5公里,首期启动区 84户居民已于2005年3月份搬迁完毕,二期建设346套住宅已建成,目前主要用于大咀村村民的拆迁安置,目前大咀村村民已完成搬迁,堆沟村也已经完全搬迁,园区在拆迁安置计划实施时优先考虑区内、离工业企业尤其是化工厂较近居民的拆迁安置。自化工集中区成立以来,本区共对区域内750户农户进行了集中搬迁安置,投入拆迁补偿、劳力安置资金约0.75亿元。居民安置主要集中在堆沟港镇和灌南县县城两个地方,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各项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农民集中小区,现有已建成的安置小区有堆沟港镇的堆沟新村、兴港新村安置小区和灌南县城的紫薇花园安置小区。园区设置的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780户。虽然均已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由于各种条件制约,目前还未能实施搬迁,预计到2015年低全部搬迁。园区严格按照规划要求,重视绿化区和绿化隔离带的建设,目前启动区已投资380万元,完成28万平方米的绿化工程,西区23万平方米绿化带已完成50%。区内全部道路、河流两旁实现绿色化,完成河岸护坡6000米,园区管委会还与所有企业签定了绿化责任状,督促企业做好内部绿化工作,着力打造生态园区,绿色园区,清洁园区。
2.6.7 园区主要存在环境问题及整改现状
2.6.7.1 存在环境问题
(1)园区内个别企业污水治理方案不合理,采用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处理,目前园区管理部门正在督促个别企业改进污水处理设施,以使污水设施能够稳定达标运行。
(2)未能对恶臭气体有效治理。存在个别企业恶臭气体不经处理而直接排放,现经整改处理,该现象已得到有效控制。
(3)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滞后,个别企业利用自建的燃烧锅炉自行供热,使用的燃料为煤,经园区整改后个别企业所建设的临时锅炉使用油、电等清洁燃料,以减少锅炉烟气SO2及烟尘的排放。
(4)目前,自2005年7月27日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通过后,园区已经运转了9年,根据苏政办发【2011】108号文文件精神要求“完成规划环评满5年的化工区,应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目前,园区针对存在的如未按要求对园区范围内的居住区搬迁完全等问题已开始进行整改,已于2012年上半年展园区环境影响跟踪性评价工作,目前已上报。
2.6.7.2 整改现状
连云港(堆沟港)化学工业园作为省政府决定需要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沿海地区化工园区之一,从2014年1月起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整治行动。
(1)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沿海化工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采取“限期治理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措施,大力推进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企业污染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切实保障园区环境安全,切实保护好沿海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2)主要任务
①依法实施关闭取缔;②强化废水收集和处理;③加强废气收集和治理;④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处置;⑤加快环境敏感目标搬迁工作;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⑦开展园区环境生态修复。
(3)工作步骤
①全面排查会诊;②实施综合整治;③组织考核验收
目前园区已经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园区管理机构,并聘请有关^,对园区规划建设、环境状况和企业环保现状进行全面排查会诊,正处于园区大气整改方案研制阶段。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东至永利化工、南至奥德赛化工、西至经二路、北至纬四路)。公司一期为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已于2010年7月8日获得江苏省环保厅批复(苏环审[2010]167号);2013年7月,赛科公司因卫生防护距离的调整和处置废物类别等内容的变化对报告书进行了修编,并于2013年8月6日取得了江苏省环保厅批复(苏环便管[2013]115号)。该项目于2013年9月18日通过环境“三同时”验收(苏环验[2013]58号),目前运行良好。
公司总占地面积约29997m2,其中已建工程占地4659m2(预留用地16339m2),目前现有员工共35人,实行四班三运转的工作制度。公司年工作日为300天。
公司现有年焚烧9000吨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类别涉及医药废物(HW02),废药物、药品(HW03)、农药废物(HW04)、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HW08)、废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19)、无机氰化物废物(HW33)、废碱(HW35)、有机磷化物废物(HW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含酚废物(HW39)、含醚废物(HW40)、废卤化有机溶剂(HW41)、有机溶剂废物(HW42)、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以及其他废物(HW49,不含900-038-49、900-044-49、900-045-49)共22大类均可进行焚烧处置,其主要成分见表3.2-1。年运行7200小时。
表3.2-1 项目涉及危险废物主要成分
厂区总平面布置见图4.1-1。本次评价结合实际情况来介绍项目已建工程情况,厂区已建主要建、构筑物情况详见表3.2-2。
表3.2-2 厂区已建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工程一览表
(1)给排水
现有项目总水(汽)平衡情况如图3.2-1所示。
图3.2-1 已建项目蒸汽及水平衡图(t/a)
给水:已建项目新鲜水用量为52508m3/a,主要为工艺用水、生活用水等,项目用水来自于园区内工业用水自来水管网,由园区连化水务工业用水水厂供应。
厂区现有一套额定蒸发量为4t/h的余热锅炉,产生蒸汽送往华尔化工。
排水:雨水包括建筑物的屋面雨水、未受污染的道路及场地雨水,雨水就近排河。反冲洗水、生活污水、洗车用水及车间地面冲洗水等共4100m3/a进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供电
已建项目年用电量81万kWh,整个厂区的供电由园区统一供给。
(3)储存、运输
采用室内外共同贮存,分设暂存仓库、灰渣库、料坑和储罐,其中除柴油、液碱、高热值废液、低热值废液储存在相应储罐中,散装固体废物储存于料坑,其余均储存于暂存仓库中,焚烧产生的需要委托处置的废物储存于灰渣库内。已建内部储存工程设计规模及现有余量统计见表3.2-3、3.2-4所示。
表3.2-3 危废暂存仓库一览表
表3.2-4 全厂贮存能力一览表
由表3.2-4可知,全厂剩余储存能量为2850.6t(平均密度按1g/cm3计),其中危险废物的储存能量为2494.2t,可供已建项目正常运转91天,满足30天/次的收集频次;灰渣的储存能量为356.4 t,可供已建项目正常运转产生灰渣储存161天,满足60天/次的收集频次。
厂区现有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3.2-5。
表3.2-5 已建项目公用工程情况表
3.2.4 已建项目生产工艺
厂区现已建年处理量9000吨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其工艺流程见图3.2-2。
图3.2-2 已建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已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规模及现有余量统计见表3.2-5所示。
表3.2-5 已建环保工程使用情况一览表
已建项目废水排放及处理措施情况见表3.2-6,验收监测结果见表3.2-7和表3.2-8,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见表3.2-9,废水预处理工艺见图3.2-3。
表3.2-6 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
表3.2-7 废水监测结果统计(单位:mg/L,pH无量纲,粪大肠菌群个/L)
注:浓度低于检出限以“ND”表示,下同。SS检出限为4 mg/L,石油类检出限为0.04 mg/L,总铬检出限为0.003 mg/L。
表3.2-8 雨水排口监测结果统计(单位:mg/L,pH无量纲)
注: SS检出限为4 mg/L。
图3.2-3 废水预处理工艺图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对危废高温分解过程中产生的焚烧烟气,成份主要为烟尘,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氟化氢(HF),氯化氢(HCl),氮氧化物(以NO2计),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砷、镍及化合物(以As+Ni计)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以Cr+Sn+Sb+Cu+Mn计),二噁英类等,废气通过急冷加湿、脱酸、活性炭喷射装置和布袋除尘器几个环节处理后排放。无组织主要是预处理、贮存过程中的废气。已建项目具体废气排放及处理措施情况见表3.2-10,二噁英监测结果与评价见表3.2-11,焚烧炉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见表3.2-12,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见表3.2-13,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3.2-11。
表3.2-10 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
表3.2-12 焚烧炉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备注:浓度低于检出限以“ND”表示,排放速率以“未检出”表示,下同。烟尘的检出限为3.19 mg/m3,Hg的检出限0.083μg/m3,Cd的检出限为0.0001 mg/m3,Pb的检出限为0.001 mg/m3,Sn的检出限为0.5μg/m3。
表3.2-13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单位:mg/m3)
表3.2-14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3)噪声及其防治措施
本项目具体噪声源及防治措施见表3.2-15,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见表3.2-16。
表3.2-15 主要噪声源及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及其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焚烧炉渣、污泥、干灰等,具体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理方式见表3.2-17。
表3.2-17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3.3 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以新带老”内容
赛科公司现有项目洗涤除雾塔排出的洗涤水含盐量较高,本次技改项目中,拟将此高盐分废水经“蒸发析盐”后回用于车辆的冲洗;同时,将软水系统更换为反渗透系统,以减少树脂和酸碱废水的产生。
4 技改项目工程分析
(1)项目名称: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二期)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内)
(3)建设性质:技改
(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42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180万元,环保投资4230万元。
(5)占地面积:1200m2(建设于原厂区空地,不新增厂区面积)。
(6)厂区平面布置见图4.1-1。
(7)项目地理位置见图4.1-2。
4.1.2.1 建设规模
新增一套危险废物焚烧系统,并配套建设反渗透水制备、废气治理等公辅工程。项目主体工程为一套危险废物焚烧装置,由回转窑焚烧炉、二燃室、余热锅炉等系统组成,设计处理能力为9000t/a。
二期危险废物焚烧项目与一期危险废物焚烧项目技改情况见表4.1-1。
表4.1-1 技改情况一览表
4.1.2.2 公用及辅助工程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4.1-2。
表4.1-2公用及辅助工程表
(1)供电系统
由化工产业园变电站进行供电,本项目需电量为15万kwh。
(2)供水
本工程用水包括生活用水、洗涤塔用水、冷却用水、余热锅炉用水、急冷塔用水、洗车及车间地面冲洗用水,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
厂区现有一套额定蒸发量为4t/h的余热锅炉,本项目新增一套额定蒸发量为6t/h的余热锅炉,两期项目同时运转需反渗透水处理设备提供10 t/h的冷却用水,厂区现有处理能力10 t/h的反渗透水处理设备一套,本项目建成后将满负荷运转,为留有余量以备不时之需,本项目新增反渗透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5t/h。同现有处理能力10 t/h的反渗透水处理设备一同供应余热锅炉冷却用水。此反渗透水处理设备可定时、定流量自动再生,出水质量高,正常工况下为余热锅炉提供15t/h除盐水。
(3)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包括建筑物的屋面雨水、未受污染的道路及场地雨水;污水来自处理装置区域内的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区内污染物浓度较高的初期雨水。
雨水就近排河,初期雨水、软化水系统酸碱废水和车辆地面冲洗水等先自行收集处理,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后统一排放。
(4)供油
本工程所需助燃材料为轻质柴油,热值为10200Kcal/kg。根据工艺要求,焚烧炉柴油用量约0.0067t/t废物,年耗柴油量60t,平均每天耗柴油182kg。柴油含硫率0.3%,利用原有20m3储油罐,不再新增。
4.1.4 厂界周围状况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东至永利化工、南至奥德赛化工、西至经二路、北至纬四路)。厂区周围500米范围用地状况见图4.1-3。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为12人,年^大有效工作日330天(7920小时),每日三班,每班8小时,生产制度为四班三运转制。
根据灌南环保局的统计数据,目前连云港化工产业园需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约有23310.89t/a,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统计见表4.2-1。
表4.2-1 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现状统计表
本项目功能定位为工业危险固废的焚烧处置,服务对象以连云港化工产业园为主,面向灌南县和连云港市。
本项目可焚烧处置22大类危废,涉及类别同企业现有相同,没有变动。
根据对区域内危险废物产生量调查结果,仅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的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约2.3万t/a,本企业原有9000t/a的处置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因此增建焚烧规模约9000t/a的回转窑,建成后全厂的处置能力达18000t/a。
根据项目收集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不同特点,分别考虑收集要求。本项目收集的主要对象是工业企业产生的可焚烧性危险废物。各产污企业将在本项目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分别按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收集危险废物,存放于规定的场所,并制定严格的暂存保管措施,专人负责。
首先本项目将帮助产废工业企业采取科学的废物贮存措施,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采用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的装置;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贴上标签,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频次为30天/次。
①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运输的管理规定,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安全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租用专用车辆运输工业类危险废物,配置危险废物专用标志,派专人根据废物的种类做好运输途中的安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②运输路线
危废运输路线将^大程度地避开市区、人口密集区、环境敏感区运行,工业危废产生的主要单位基本都在化工产业园内,运输路线是收集后走园区内道路直接运到公司,各种危废到达公司后走专用危废入口进入厂区,与人员进出大门和生活区相隔分离。
③总运输量
表4.4-1 焚烧工程运输量表
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现场交接时核对危险废物的数量、种类、标识等,并确认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否相符,并对接收的废物及时登记,将进厂废物的数量、重量等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厂区内部已建有暂存仓库、料坑、储罐等贮存场所,厂区建设初期已考虑到后期的项目,因此已经预留有二期的贮存能力。具体见表4.4-2和表4.4-3。
表4.4-2 危废暂存仓库一览表
表4.4-3 全厂贮存能力一览表
由表4.4-3可知,全厂剩余储存能量为1568.6t(平均密度按1g/cm3计),其中危险废物的剩余储存能量为1370.2 t,灰渣的剩余储存能量为198.4 t。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频次为30天/次,需储存能力为819t,剩余储存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灰渣的处置频率为60天/次,需储存能力为135t,剩余储存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
(1)工作人员:技术人员5人,其中本科2人,大专3人。
(2)工作流程见图4.5-1。
图4.5-1 工作流程图
(3)分析能力:依据《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焚烧厂应具备危险废物特性分析鉴别能力,公司目前依据规范要求和实际条件可以做到的是分析为:
①物理性质:物理组成、容重、尺寸。②工业分析:固定碳、灰分、水分、低位热值。③特性鉴别(腐蚀性、易燃易爆性)。④反应性。⑤相容性
(4)危废经分析可分为几类,具体分析方法:
①按热值分为高热值(4000cal∕g以上),低热值(4000cal∕g以下)分析仪为自动量热仪。
②按形态分为固态、液态、半固态(粘稠状),目测。
③按特性分为腐蚀性和非腐蚀性,易燃性和非易燃性,测定酸碱度和可燃性。
(5)实验室仪器、设备:主要为自动量热仪、马弗炉、烘箱、闪点仪、PH计等
根据园区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可焚烧处理的废物可简单分为如下几种:废塑料类、污泥、废油类(含部分有机化学物质等)、引火性废油类(含部分有机化学物质、废溶剂等)等,其可燃性成分组成情况如下:
①废塑料类
废塑料类危险废物可燃性成分组成情况如下表4.6-1所示:
表4.6-1 废塑料类危险废物可燃性成分组成情况一览表
废塑料类低位发热量HL=8126kcal/kg左右
③污泥
污泥中可燃性组分组成情况如下表4.6-2所示:
表4.6-2 污泥可燃性成分组成情况一览表
低位发热量HL=147kcal/kg左右
⑤废油(低质)
废油(低质)可燃性组分组成情况如下表4.6-3所示:
表4.6-3 废油(低质)可燃性组分组成情况一览表
低位发热量HL=4631kcal/kg左右
⑥引火性废油类
引火性废油类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表4.6-4:
表4.6-4 引火性废油组成情况一览表
低位发热量HL=9916kcal/kg左右。
①所处理废物的组成性质
技改项目处置废物类别包括医药废物(HW02),废药物、药品(HW03)、农药废物(HW04)、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HW08)、废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19)、无机氰化物废物(HW33)、废碱(HW35)、有机磷化物废物(HW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含酚废物(HW39)、含醚废物(HW40)、废卤化有机溶剂(HW41)、有机溶剂废物(HW42)、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以及其他废物(HW49,不含900-038-49、900-044-49、900-045-49)共22大类均可进行焚烧。
表4.6-5 本项目所处理废物组成性质情况表
②本项目所处理废物的焚烧配伍方案
应根据产生量调查,确定入炉掺配的原则,根据废物的状态、产生量和燃烧热值进行入炉的搭配,明确废物的高位热值和低位热值,设计合理的废物配伍方案,给出严禁入炉废物、可以直接入炉的废物以及可以进行组合后入炉的废物,提出配伍和入炉的基本要求。
一般来说,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成分都^复杂,含有数种甚至数十种不同的化学物质,而本项目处理的危险废物组成及成分也复杂,而且废物的成分及运入量也不是很稳定,因此在废物焚烧之前很难拟定严格的计划进行不同种类废物的配伍,即使制定了计划也无法严格执行,^稳妥及安全的方法是在及时了解相关企事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的前提下按照这些企业废物的主要成分提前2~3天安排好焚烧方案。根据该厂所焚烧的危废种类,配伍方案应按照以下几点进行:
a、根据其成分、热值等参数进行搭配,以保障焚烧炉稳定运行,降低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热值应大于2500kcal/kg。
b、应注意危险废物相互间的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后产生不良后果。
c、密度为300-500kcal/kg
d、废物不能有流动性
e、含水率要小于30%
本项目废弃物焚烧系统由贮存及破碎系统、配伍系统、进料系统、焚烧系统(包括一次燃烧室、二次燃烧室、燃烧器)、余热回收系统(含软化水供应系统)、急冷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系统、洗涤喷雾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工艺水系统、燃料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灰渣及飞灰收集系统等部分组成。
柴油、NaOH碱液、除盐水等均输入相应的中间贮槽及除盐水箱,确保水、电、油到位。整体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4.7-1。
图4.7-1 项目总体处理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散装固体废物经过配伍后,存储在料坑里,通过行车抓斗抓取放入链板输送机进料斗,再由链板输送机输送到进料斗,^后由设在料斗底部的推筒给料机送入回转窑内焚烧处理。
对于包装废物,由操作人员装入提升机斗内,提升机提升至上料斗内,经过两级密封门,废物由推筒给料机推入回转窑内焚烧。
废液储存在储罐内,经过滤器、雾化泵、废液燃烧器喷入回转窑、二燃室内进行焚烧处理。
桶装废液通过气力输送系统输送到炉内焚烧。
本项目采用的自动进料系统,系统由装料斗(加料器及料仓)、自动提升系统、进料盖等部分组成。自动提升系统由投料导轨、投料电机、提升上下限等构成,可实现现场操作和中央控制操作等操作方式。且进料系统由密闭负压罩密封,密闭罩内的气体由鼓风机送入二燃室进行助燃,形成负压。废物进料量可调节,并有过载保护装置和异常运行停止装置,在整个进料过程中有保护装置,整个进料过程不会有废物外泄。
进料系统实现自动进料,进料口应配置气密性的装置,进料系统处于负压状态,包括加料器、料仓等。
回转窑焚烧炉采用顺流式。固体、半固体、液体废弃物从筒体的头部进入,助燃的空气由头部进入,随着筒体的转动缓慢地向尾部移动,完成干燥、燃烧、燃烬的全过程,焚烧后的炉渣由窑尾排出,落入出渣机内,炉渣经冷却降温后由出渣机带出,外运填埋;焚烧产生的烟气,由窑体尾部进入二燃室。
一次助燃空气从窑头射入回转窑内,给回转窑提供必须的氧气量;炉膛温度控制在≥850℃;建议运行温度为950℃,这可降低颗粒物带出量及延长耐火材料使用寿命。回转窑转速在0.1-1.1r/min间可调,废物在≥850℃的环境下停留30-120min,确保灼减率<5%。
回转窑产生的可燃气体和水蒸汽抽送到内嵌耐火材料的二燃室,在这里碳氢化合物被进一步焚烧和分解。二燃室的尺寸能保证烟气在1100℃的温度下>2s的滞留时间。通过位于二燃室末端烟气出口烟道上的热电偶控制两个辅助燃烧器的火力大小,使二燃室温度稳定在设定值。
二燃室采用立式圆筒型耐火材料整体浇注成形结构,有效保证烟气的滞留时间及大颗粒粉尘在二燃室内沉降,使有毒成分(有毒气体和二恶英等)在二燃室得到充分的分解和消除。二燃室设有紧急排放烟囱,以确保系统具备防爆功能。
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见表4.7-1。
表4.7-1 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
二燃室的烟气温度在1100℃以上,二燃室排出的高温烟气有大量的热能,对该部分热能合理回收利用,可以回收大量能源,本项目设置余热锅炉1台,对二燃室烟气余热回收,产生蒸汽。二噁英产生温度为250~550℃区间,二燃室产生的烟气进入余热锅炉达到回收热能和降温的目的,利用烟气的热能产生1.3Mpa的饱和蒸汽,同时烟气温度被减低到500℃左右,余热回收不会造成二噁英的产生。
余热锅炉的蒸汽参数见表4.7-2。
表4.7-2 余热锅炉蒸汽参数
烟气净化工艺:急冷塔(用洗涤碱水)+干式脱酸+袋式除尘器+引风机+烟气洗涤除雾+烟囱
(1)急冷塔
采用顺流式喷淋塔,高温烟气从喷淋塔项部进入,经过布气装置使烟气均匀地分布在塔内,喷淋塔顶部喷入自来水,与烟气直接接触使烟气温度急速下降,从500℃骤冷至200℃,可以避开二噁英再合成的温度段,从而达到抑制二噁英再生成的目的。
急冷水的雾化通过雾化泵实现。雾化泵由喷枪、水路系统、气路系统等组成。急冷喷枪采用气液两相喷嘴,喷出细小的雾化水到烟气中。喷枪有两路输入:一路为水、另一路为压缩空气,急冷喷枪设置为2套,其中一套作为备用。
急冷水喷水量根据烟气出口温度自动调节,当该温度高于设定温度时,喷嘴喷出的急冷水量增加,反之,则减少急冷水量,同时根据喷水量自动调整压缩空气用量。
(2)干式脱酸塔
经过急冷降温后的烟气从脱酸塔底部进入,在塔内通过喷入石灰粉进行脱酸处理。石灰粉储存在石灰仓内,通过圆盘给料机、罗茨风机连续均匀地将石灰粉(Ca(OH)2)喷入脱酸塔内,Ca(OH)2和烟气中的SO2、SO3、HCl和HF等发生化学反应,生成CaSO3、CaSO4、CaCl2、CaF2等。同时烟气中有CO2存在,还会消耗一部分Ca(OH)2生成CaCO3。
(3)活性炭吸附
在脱酸塔出口烟道内喷入干活性炭粉,控制二噁英和重金属的排放。由于活性炭高的比表面积,表现出较好的二噁英和重金属的吸附效果。加入的活性炭在反应器中湍流流动,二噁英和重金属与活性炭粒有充足的接触时间,这些污染物大部分^终被脱除掉,并达到要求的排放浓度。
(4)布袋除尘
带着较细粒径粉尘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烟气由外经过滤袋时,烟气中的粉尘被截留在滤袋外表面,从而得到净化,再经除尘器内文氏管进入上箱体,从出口排出。附着在滤袋外表面的粉尘不断增加,使除尘器阻力增大,为使设备阻力维持在限定的范围内,必须定期消除附在滤袋表面的粉尘:由PLC控制定期按顺序触发各控制阀开启,使气包内压缩空气由喷吹管孔眼喷出(称一次风),通过文氏管,诱导数倍于一次风的周围空气(称二次风)进入滤袋,使滤袋在一瞬间急剧膨胀,并伴随着气流的反向作用,抖落粉尘。
布袋除尘器采用分室、在线脉冲清灰,清灰采用压缩空气,从滤袋背面吹出,使烟尘脱落至下部灰斗。采用PLC控制吹灰。为防止布袋结露,下部灰斗设电加热装置。
烟气进口温度180℃,烟气出口温度降至160℃,有效地防止结露现象产生,同时能延长滤布的使用寿命。
(5)引风机
烟气进入引风机。引风机提供给整个焚烧系统和烟气处理系统动力,该风机由一变频器驱动,通过调节风机抽力来控制回转窑出口炉膛压力。烟气通过引风机后进入洗涤。
(6)烟气湿法脱酸
在引风机后设置一级洗涤塔,其作用是通过水洗使烟气温度降低到二级洗涤塔的使用温度范围内,然后再进入二级洗涤塔。对酸性气体用湿法处理,可提高处理效果,并减少处理成本;为了保证洗涤塔碱液的洗涤效果,对碱液的pH值实现自动检测和控制。
通过对烟气的洗涤除去其中的酸性气体。从洗涤塔出来的废水进入洗涤水池,调节PH值后再打入洗涤塔内,进行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含盐废水。
洗涤塔上面有一个波纹状除雾器,通过该除雾器可从烟气流中去除所有液滴。除雾器带有冲洗喷头,可间歇地喷入高压清洁水清洗除雾器,去除可能沉淀其上的盐类物质。
(7)烟气排放
^后烟气进入烟囱达标排放。
在烟囱进口烟道上配一套烟气在线检测装置,用于检测焚烧炉所排放烟气中的烟尘、SO2、CO、NOx、HCl、O2、CO2等。
本项目焚烧炉拟采用湿法出渣以减少飞灰,出渣系统主要设备包括渣斗、排渣机械和渣仓。
焚烧炉渣斗底部设有水冷式冷渣机,将炉膛落下的底渣冷却,冷却后温度约80℃,润湿后的焚烧残渣通过排渣机送入接渣斗再转运到暂存仓库。
从干式反应装置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飞灰统一进行收集暂存。
技改项目主要新增设备包括进料、回转窑燃烧、烟气净化系统以及在线监测系统等,见表4.8-1。
表4.8-1 主要新增设备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4.9-1。
表4.9-1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4.10.1.1 有组织废气
(1)废物贮存时废气产生情况
废物在储存时,会产生挥发性气体,成分较复杂,拟建项目在危险废物仓库内靠屋顶处设有集气设备和气体导出口,将此废气通过送风机接入焚烧炉燃烧处理。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数据,储存仓库抽出的废气可以全部用作焚烧炉的燃烧空气通过送风机送入焚烧炉焚烧,废气量为2500Nm3/h。暂存挥发废气处理流程见图4.10-1,具体如下。
图4.10-1 暂存挥发废气处理流程图
(2)柴油燃烧
根据《环境统计手册》:燃烧1t轻柴油产生的烟尘量为1.0kg、SO26.0kg、NOx4.28kg,则本项目助燃剂柴油燃烧产生污染物量分别为烟尘0.06t/a、二氧化硫0.36t/a、氮氧化物0.2568/a。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终产生量等于根据《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中危险废物焚烧厂排污系数计算所得产生量与柴油燃烧污染物产生量之和。
(3)焚烧炉系统污染物产生情况
焚烧炉系统废气排放主要是废物焚烧后产生的烟气,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具有不稳定、不均衡性,污染物视焚烧废物和焚烧条件而定,主要有酸性组分(SO2、NOx、HCl、HF、CO)、烟尘、挥发性重金属,二噁英类物质等。
各污染物组分来源分析如下:
①酸性气体
SO2:高温焚烧时,有机垃圾中所含硫份经氧化生成硫氧化物。燃料中的硫根据其存在形态分为无机硫和有机硫,有机固体废弃物中,硫主要是以有机硫的结构存在。由于有机硫的组成极为复杂,大体存在6种含硫官能团,硫化物、硫醇类、噻吩类、硫醌类以及硫蒽类,其中噻吩类硫结构^为稳定,SO2宏观的产生机理可用如下反应式表示:
2SO2+O2 2SO3
2H2S+3O2 2SO2 + 2H2O
CxHyOzSw+(X+Y/4+W-Z/2)O2 XCO2+YH2O+WSO2
有机硫在氧化性气氛中可直接氧化成SO2,而在还原性气氛中首先分解成H2S和COS,然后再氧化形成SO2,在物料加热过程中,侧链硫和环硫链首先破裂,产生^早的挥发硫,随着温度的升高,氧化反应更为完全,烟气中硫化氢减少,SO2增加的趋势,随着过量空气系数增大,H2S转化为SO2,有些无机硫比较稳定,分解温度很高,并不能转变为SO2,^终与有机质缩聚而成高分子硫化合物存在于炉渣中。
NOx:高温条件下,氮氧化物来源于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N2和O2的氧化反应,另外,含氮有机物的燃烧也可以生成NOx, NOx的生成过程可用如下反应式表示:
2N2+3O2 2NO+2NO2
2NO+O2 2NO2
2CxHyOzNw+(2X+Y/2+3/2W-Z)O2 2XCO2+YH2O+WNO+WNO2
废物燃烧时所产生的NOx有燃料型NOx和热力型NOx,燃料型NOx由燃料中的N转化而来,由于燃料中氮的热分解温度较低,在600℃-800℃就会形成,故它在废物焚烧生成的NOx中占60%-80%,热力型NOx是空气中的氮气和氧气在高温下直接反应的生成物。在1300℃以下,热力型NOx含量很少,主要是燃料型NOx。随着温度的升高、过量空气系数的增大,烟气中NOx的浓度呈增加趋势。固废焚烧炉产生的氮氧化物的大部分是燃料型氮氧化物和含氮有机物,主燃区的氧气浓度对固废中氮成分变成氮氧化物的转换率影响很大。
HCl:主要是医药废物(HW02)、废卤化有机溶剂(HW41)和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中含氯有机物焚烧热分解产生。
HF:主要是废卤化有机溶剂(HW41)和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中含氟有机物焚烧热分解产生。
CO:一部分来自固废碳化物的热分解,另一部分来自不完全燃烧,固废燃烧效率越高,排气CO含量就越少。
②烟尘
焚烧烟气中的烟尘是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微小颗粒性物质,主要是被燃烧空气和烟气吹起的小颗粒灰分;未充分燃烧的碳等可燃物;因高温而挥发的盐类和重金属等在烟气冷却处理过程中又冷凝或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物质。
③重金属
烟气中重金属一般由固废含金属化合物或其盐类热分解产生,包括金属污泥、含金属的废催化剂、电子线路板、混杂的涂旧物资料、油墨等。在废物焚烧过程中,为有效焚烧有机物质,需要相当高的温度,使部分重金属以气态形式附着于飞灰而随废气排出,废气中所含重金属量,与废物组成性质、重金属存在形式、焚烧炉的操作有条件有密切关系。其中挥发性金属有汞、铅、镉、砷、铜、锌等,非挥发性金属有铝、铁、钡、钙、镁、钾、硅、钛等,挥发性金属部分吸附于烟尘排出,非挥发性金属则主要存在于炉渣中。
④二噁英类物质
成分复杂的危险废物在焚烧过程中可能产生二噁英。二噁英是指含有二个或一个氧键连结二个苯环的含氯有机化合物。由于氯原子在1-9的取代位置不同,构成75种异构体多氯代二苯(PCDD)和135种异构体多氯二苯并呋喃(PCDF)——通常总称为二噁英(Dioxin)。其中有17种(2、 3、7、8位被氯取代的)被认为对人类和生物危害^为严重,毒性^强的为2、3、7、8四氯联苯(2、3、7、8TCDD),结构式见下图4.10-2。
图4.10-2 二噁英的结构式
二噁英在自然界中几乎不存在,只有通过化学合成才产生。0.1克的二噁英毒量就能致数十人死亡,致上千只禽类于死地。该化合物可经皮肤、粘膜、呼吸道、消化道进入体内,有致癌、致畸形及生殖毒性,可造成免疫力下降、内分泌紊乱。高浓度二噁英可引起人的肝、肾损伤,变应性皮炎及出血。它一般用皮克(10-12克)或纳克(10-9克)来计量。
在焚烧过程中二噁英及呋喃类物质产生主要来自三方面:废物本身成份、炉内形成、炉外低温再合成。
废物本身成份:各类废物,由于种类繁多、成份复杂,如杀虫剂、除草剂、防腐剂、农药、喷漆等有机溶剂及其它工业废弃物,可能含有PCDDs/PCDFs,其中以塑料类含量较高,由于PCDDs/PCDFs的破坏分解温度并不高(750-800℃),若能保持良好的燃烧状况,由废物本身所夹带的PCDDs/PCDFs物质,经焚烧后大部分应已破坏分解。根据欧洲各国的研究,垃圾中塑料含量与焚烧炉烟道气中二噁英含量并无直接的统计关联性。
炉内形成:废物化学成分中C、H、O、N、S、Cl等元素,在焚烧过程中可能先形成部分不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CxHy),当CxHy因炉内燃烧状况不良(如氧气不足,缺乏充分混合及炉温太低等因素)而未及时分解为CO2和H2O时,可能与废物中的氯化物结合形成二噁英,氯苯及氯酚等物质。其中氯苯及氯酚的破坏分解温度高出约100℃左右,如炉内燃烧状况不良,尤其在二次燃烧段内混合程度不够或停留时间太短,更不易将其除去,因此可能成为炉外低温合成二噁英的前驱物质。
炉外低温再合成:由于完全燃烧并不容易达成,氯苯及氯酚等前驱物质随废气自燃烧室排出后,可能被废气中的碳元素所吸附,并在特定的温度范围(250-400℃,300℃时^显著),在灰份颗粒所构成的活性接触面上,被金属氯化物催化反应生成二噁英。此种再合成反应的发生,除了需具备前述的特定温度范围内由飞灰所提供的碳元素(飞灰中碳的气化率越高,二噁英类的生成量越大)、催化物质、活性接触面及前驱物质外,废气中充分的氧含量、重金属、水份含量也是再合成的重要角色。
综上所述,焚烧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酸性组份(SO2、NO2、HCl、HF等),CO、烟尘、少量挥发性重金属,二噁英类物质。
(4)项目尾气净化系统
尾气净化工艺:急冷塔+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引风机+一级洗涤+二级洗涤+除雾器+烟囱。尾气净化流程见图4.10-3,具体如下。
图4.10-3 尾气处理流程图
①急冷塔
喷入自来水与烟气直接接触使烟气温度急速下降,从500℃骤冷至200℃,可以抑制二噁英再生成。除此之外还有洗涤、除尘的作用
②干式脱酸塔
均匀地将石灰粉(Ca(OH)2)喷入脱酸塔内,去除烟气中的SO2、SO3、HCl和HF等酸性气体
③活性炭吸附
在脱酸塔出口烟道内喷入干活性炭粉,控制二噁英/呋喃和重金属的排放。
④布袋除尘
布袋除尘器采用分室、在线脉冲清灰,清灰采用压缩空气,从滤袋背面吹出,使烟尘脱落至下部灰斗。采用PLC控制吹灰。为防止布袋结露,下部灰斗设电加热装置。
⑤引风机
引风机提供给整个焚烧系统和烟气处理系统动力,烟气通过引风机后进入洗涤。
⑥烟气湿法脱酸
在引风机后设置一级洗涤塔用来使烟气温度降低到二级洗涤塔的使用温度范围内,然后再进入二级洗涤塔对酸性气体用湿法处理,洗涤塔上面设置波纹状除雾器用来去除烟气中所有液滴。
⑦烟气排放
尾气经35m高烟囱排放。在烟囱进口烟道上配一套烟气在线检测装置,用于检测焚烧炉所排放烟气中的烟尘、SO2、CO、NOx、HCl、O2、CO2等。
由此可见,项目焚烧尾气中的烟尘通过急冷塔、干式脱酸和布袋除尘来削减排放量;酸性气体通过干式脱酸和二次洗涤来处理;挥发性重金属通过干式脱酸塔和活性炭吸附来治理;急冷塔可以避免二恶英的再次产生,干式脱酸和活性炭吸附可以削减二恶英的排放量。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烟气量平均值为8000Nm3/h,波动范围在±10%。其烟气所含污染物见表4.10-1,治理后可以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况和标准要求,确定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排气筒,同已建项目共用,具体参数见表4.10-2。项目建成后达标情况见表4.10-3。
表4.10-1 大气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表
注:本项目危废焚烧炉设计量为24t/d,各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均按照焚烧炉^大设计焚烧量(9000t/a)计算,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参考同类型焚烧企业、以及由设备供应商根据同类焚烧炉类比得出。
表4.10-2 排气筒参数一览表
表<, B>4.10-3 烟囱1#达标情况表
4.10.1.2 无组织排放
由于回转窑炉焚烧工艺从进料到烟气排放均处于微负压状态,整个焚烧装置正常情况下不存在泄漏现象。系统采用进口工业控制机、PLC组成集散控制系统对焚烧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可及时了解系统的运行状况。当自动监控系统失灵时,或焚烧处理设施因故障应急排出和设施维修保养而停用时,自动停止装置启动,马上停炉。同时,应急系统自动启动,以保证焚烧炉处于负压状态,防止炉内气体爆炸或有害气体外泄到车间内。
对于焚烧中产生的灰渣,系统采用机械自动出灰,且灰渣周转箱采用阔口型设计,上部设有盖板,防止出灰时和运输过程中灰渣外落。同时,除尘器飞灰也采用密闭灰渣周转箱,并适当的喷淋,防止扬尘及泄漏现象。
贮存间应考虑密封、防腐和地面防渗并与焚烧厂房主体结构分开。
在正常情况下,通过采取上述各种措施后,整个生产过程从收集、运输、贮存到焚烧处理整个过程均可有效防止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焚烧的危险废物中含有多种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由于大部分危废已在原产生企业储存过一段时间,大部分已挥发,只有少部分会在本企业暂存库内挥发出来,因此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主要考虑暂存库向环境空气逸散的恶臭物质和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甲苯。根据类比同类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无组织排放源强详见表4.10-3。
表4.10-3 本工程无组织排放源参数
技改项目新增废水产生源主要是:①除盐水制备酸碱废水及反冲洗水:制备除盐水时产生的酸碱废水及反冲洗水;②尾气二次洗涤废水:经过碱液洗涤可以进一步削减酸性气体的排放量,同时产生含盐废水;③将运输车辆及厂区地面冲洗水:为了保证运输车辆、地磅及卸料平台的清洁,用清洗设备对其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水水质变化大,悬浮物较高,且间断排放;④厂区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⑤初期雨水:本项目不新增罐区,但是在原有空地新增露天设备,因此初期雨水的量不变,但污染因子的浓度会有所增加。
其中,尾气二次洗涤废水经蒸发析盐处理后和除盐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回用洗车。
收集后的生活污水、车辆地面冲洗水、除盐水制备系统酸碱废水等经本厂污水处理站调节、中和、沉淀、消毒等预处理后达园区污水厂接管标准后再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终通过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排入灌河。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4.10-3。
表4.10-3 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注:*为全厂初期雨水量。**二期增量
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焚烧残渣、除尘设备收集的飞灰(含废活性碳、石灰粉和飞灰等)、废物贮存渗滤液、尾气二级洗涤废水蒸发析盐产生的残渣、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焚烧残渣、水处理残渣、飞灰送至光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填埋。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物贮存渗滤液送入本焚烧炉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则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1) 焚烧残渣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本焚烧炉的焚烧系数为5%,因此年焚烧9000t危险废物产生焚烧残渣450t/a。
(2) 灰渣
布袋除尘产生灰渣中含有石灰粉、活性炭粉和飞灰等,灰渣的产生量为250 t/a。
(3)水处理残渣
二次洗涤通过喷淋弱碱水中和酸性气体达到脱酸的目的,其中消耗30%液碱,分别发生以下反应:
根据设计单位所提供,二次洗涤塔对酸性气体SO2、HCl 、HF 、NO2的去除率分别为40%、88%、88%、8%。
二次洗涤塔处理情况见表4.10-4。
表4.10-4 二次洗涤塔处理情况一览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二次洗涤废水中含盐总量为36.4t/a,此废水经蒸发析盐后回用,因此产生残渣总量为41.86 t/a。
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状况见表4.10-5。
表4.10-5 固体废弃物产生与排放状况表(t/a)
本项目噪声的主要来源是鼓风机、水泵和引风机等。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有: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在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使工人可以在隔音消声性能好的操作间、控制室内工作;厂界外设置绿化带、围墙屏障等。主要噪声源噪声声级及治理后效果见表4.10-6。
表4.10-6 项目噪声源一览表
(1)焚烧炉尾气净化系统失效
废气处理系统急冷塔、干式脱酸装置出现故障,尾气因温度高,导致后段处理设施同时失效的^大事故情况,污染气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类比现有项目及同类项目其源强见表4.11-6。此时应立即停止焚烧炉工作,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按自动控制后排气30min计算事故排放量。
表4.11-6 废气事故排放情况表
(2)二燃室烟气紧急排放
二燃室设有紧急排放烟囱,以确保系统具备防爆功能。紧急排放烟囱由开启门和钢板烟囱组成,其底部由气动机构控制的密封开启门。紧急烟囱的主要作用是当焚烧炉内出现爆燃、停电等意外情况,紧急开启的急排烟囱,避免设备爆炸、后续设备损害等恶性事故发生。烟气由二燃室顶部排到大气中。当炉内正压超过300Pa 时气动机构会自动开启密封开启门通过紧急烟囱排放烟气,或者特殊时刻,可以手动开启密封开启门。紧急烟囱的密封开启门平时维持气密,防止烟气直接逸散,确保系统安全。烟囱顶端安装气动排烟阀,在每次排烟后能恢复原位。排烟口采用水封。防止在二燃室正常运行时烟气泄漏。污染物源强见表4.11-7。
表4.11-7 紧急排放烟囱排放情况表
二燃室应急排放为出现事故时,烟气未经后续处理,通过应急排放口排放,按自动控制后排气10min计算事故排放量。在非正常情况,可通过采取双回路供电、备用设备以及尽快抢修等措施,减少事故出现的概率及事故的废气产生量。
(3)焚烧炉停运
如焚烧炉停运状态下风机继续维持贮存库处于负压状态,人工切换将有害气体排入贮存库顶部的两级高锰酸钾吸收装置吸收后对外排放,以防止有害气体的无组织外逸,污染周围环境。
(4)非正常工况贮存车间气体泄漏
当焚烧处理设施因故障应急排出和风机出现故障时,由于危废暂存量增多,危废贮存车间无组织排放的恶臭物质也将增多。按无组织废气全部散逸考虑,源强详见表4.11-8。
表4.11-8 危废焚烧炉检修时恶臭气体排放量
在非正常情况,贮存车间恶臭物质向环境空气逸散,主要原因为负压系统和风机出现故障,可通过采取双回路供电、备用设备以及尽快抢修等措施,减少事故出现的概率及事故的废气产生量。
总用水平衡详见图4.11-1。
图4.11-1 水平衡图(t/a)
4.12 技改项目污染物“三本帐”核算
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12-1。
表4.12-1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t/a)
注:废气量单位为万Nm3/h;水污染物产生量为本项目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的量,排放量为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之前的排放考核量。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见图4.13-1。
图4.13-1 项目建成后全厂水汽平衡图(t/a)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需新鲜用水量为110833m3/a,本项目新增新鲜水用量为63018.4m3/a,由厂区现有的供水系统提供。
⑵ 供热
厂区已建项目余热锅炉产生蒸汽量31680t/a,本项目新增余热锅炉,蒸汽产生量47520t/a,本项目建成后,79200t/a蒸汽供给华尔化工使用。
企业技改后全厂区污染物“三本帐”核算情况见表4.13-1。
表4.13-1 本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变化情况表(t/a)
注:废气量单位为万Nm3/a;水污染物排放量为本项目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之前的排放考核量。废水排放量为接管排放量。
5.1 自然环境概况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在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内东北部。项目地理位置见图4.1-2。
灌南县位于连云港市南部,其南部与盐城市响水县隔灌河相望,北部与灌云县相接,西部与涟水县相邻,东部与大海相连。堆沟港镇位于灌南县^东部,省级公路穿境而过与204国道相连,204国道与宁靖盐、京沪、淮连高速公路连城一体。堆沟港距国际性大港连云港仅70km,距陇海铁路60km,距连云港白塔埠飞机场70km,境内至南京仅3h路程。
灌南县为海相成陆。县境内无山岗、丘陵,属平缓地带。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地面高程西南部达5.9m,东部2.0m,地面坡降1:18000。县境内土壤有潮土和盐土两大类,7个土属,24个土种。土壤质地多为粘性,含盐率低于0.1﹪,但未彻底摆脱盐分的潜在威胁,土壤保水、保肥性能强,养分含量高。
区域河流水体主要有灌河、新沂河及园区内的灌溉沟渠。
堆沟港紧靠灌河。灌河又名潮河,全长76.5km,流域面积6803km2,年径流量35亿m3,输水能力4610m3/s。灌河堆沟段属感潮河段,功能主要是航运、泄洪。
根据调查,灌河口的潮汐为不正规半日潮型,堆沟港潮汐特征值为:
平均高潮位:1.88m
平均低潮位:–1.29m
平均潮差:3.16m
平均涨潮历时:5h
平均落潮历时:7h24min
平均高潮间隙:6h56min
平均低潮间隙:14h21min
堆沟港北临新沂河,是苏北地区沂沭泗流域泄洪总干道。该河1952年人工开挖完成。新沂河入海控制闸位于灌云县燕尾镇新沂河入灌河口处,2000年7月竣工,南深泓闸共12孔,总宽134.1m,北深泓闸共10孔,总宽111.5m。闸每孔净宽10.0m,每孔净高3.5m。南深泓闸设计^大过闸流量为2940m3/s,北深泓闸设计^大过闸流量为1960m3/s。新沂河闸的主要作用为汛期排泄沂沭泗洪水,并可分泄分淮入沂的淮河洪水,非汛期起挡潮作用,确保新沂河滩地农作物的生长。
化工园区附近及园区内部还有大咀大沟、合兴大沟、九队大沟、沂南小河等沟渠,这些沟渠均为人工开凿的灌溉渠,宽5~8m,水深2~4m,平时河水基本为不流动状态,其功能主要为灌溉。这些沟渠与灌河经闸相连,经调查,正常情况下,闸为关闭状况,只有在洪水季节内河水位高时才会在落潮时放水排洪。
沂南小河,又称灌北引水渠,是堆沟港引水灌溉的主要通道,也是园区水厂—连化水务公司主要的水源地,其它河流均从该河中引水进行农田灌溉。
沂南小河、大咀大沟、合兴大沟、九队大沟等均为人工开凿的灌溉渠,宽8~10m,水深2~4m,平时河水基本为不流动状态。但在灌溉季节时,沂南小河从上游引水量可达5~10m3/s。
区域水系概况见图5.1-1。
灌南县地处温暖带和北亚热带的过度地带,属暖温带南缘湿润性季风气候,既有暖温带气候特征,又有北亚热带气候特征(云台山南麓)。气候总的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适中,雨热同季。
日照太阳辐射总量为117.6~125.5千卡/平方厘米·年,年内分布呈双峰型,5月、8月为两个高值区,分别为13.3~14.4千卡/平方厘米·月和11.8~13.0千卡/平方厘米·月。本地区日照充足,全年日照时数平均达2500小时左右,年^少值在2100小时以下,年^多值超过2700小时。各月平均日照时数以冬季各月^低,为170~180小时;日照时数^多的月份在雨季前后的5、6月和8月,可达240~250小时;7月份受雨季影响,不足200小时;9月以后逐月减少。
温度地区年平均温度在14℃左右,各月平均气温以一月份^低,约0℃;沿海地区在2℃。^高气温出现在7、8月份,平均可达26℃以上。冬季月份极端历史^底气温为-11.9℃。夏季月份极端历史^高气温内地可达38.5℃,而沿海岛屿底2℃左右。
降水全年平均降水量为900~950毫米,局部地区受地形影响可达1000毫米;年^多雨量在1250毫米以上;年^少雨量不足550毫米。各月雨量分配以冬季各月^底,其平均量仅为10毫米左右;^少时连续数月不降水;^多月份出现在7月份,平均雨量在250毫米以上;极端^多月份可达500毫米以上。
风力本地区是典型季风气候区,风向年变化明显。冬季受大陆冷高压控制,盛行偏北风,气候寒冷、干燥,在西北西(WNW)至东北东(ENE)方向内出现风向频率达55%以上。夏季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影响,盛行东南风,受海洋调节,气候湿热、多雨。在东(E)至南(S)方向内出现风向频率超过50%。年平均风速内地约3.4米/秒;年^大风速沿海地区可达25米/秒以上;内地也可达20米/秒。月平均风速一般春季较大而秋季较小,春季内地在4米/秒以上,沿海地区超过6米/秒;秋季内地在5米/秒以下。
雾全年雾日约15-20天,2-3月较多,兼有辐射和平流雾(海雾)性质,以辐射雾较多。
区域浅层地下水水质无色、透明,含盐分较高,有苦味,不适宜作为饮用水源。
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
灌南县的陆地生态环境为农业型生态环境,植被以农作物为主;该区林木全系人工栽植,品种主要为桑、槐、柳、榆、椿、泡桐和杨等,主要分布于道路和河道两边以及村民宅前屋后。灌河边多为芦苇。天然植被现存的不多,主要分布在近海滩涂地区,常见的有盐蒿、兰花草和茅草等。
项目所在地区已无大型野生动物存在,尚存的野生动物仅为鸟类、鼠类、蛙类和蛇类等,境内主要的动物为人工饲养的家畜、家禽。
堆沟港距离灌河入海口距离约有8km,境内除灌河河堤下至灌河水边外并无滩涂和湿地。
距离^近的滩涂是响水县境内灌东盐场的滩涂,潮上带占约150km2。响水县境内的盐业基地南北两侧以灌河和中山河为界。境内盐田总面积约170km2。
养殖区颁在灌河入海口两侧,沿岸滩涂和浅海养殖业较发达,主要有响水县养殖场、灌东养殖场、燕尾港浅海养殖场,主要从事紫菜、蟹、对虾、牡蛎、海带等水产品养殖。养殖区的取水主要是利用浅层海水及海滨的浅层地下水。
5.2 社会经济环境概况
灌南县总人口75.28万人,全县总面积为1027.40km2,其中耕地面积为594.40 km2,园地15.10 km2,林地12.0 km2,城镇及工矿用地107.3 km2,交通用地26.1 km2,水域面积269.1 km2,未利用土地为3.4 km2。
灌南县201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2.3亿元,完成财政收入53.9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2.2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0.1亿元,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入达到1639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451元。省定全面小康社会25项指标中,已有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等17项指标达标。
灌南县陆地形成时间并不长,而且先后不一,总的是西部成陆较早,东部成陆较晚。在堆沟港镇无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
⑴居民区现状
堆沟港镇现有人口8.6万。在2013年6月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将原五队乡与堆沟港镇合并,设立新的堆沟港镇,镇政府驻五队居委会五队街。全镇面积155.48km2。辖27个村委会,4个居委会。
⑵教育现状
全镇共有143个班级,其中幼儿园20个班,小学93个班,初中30个班。全镇只有王庄和八尺两个村没有学校,其他各村均设有一座幼儿园,有10个村设有小学,刘庄设有一座中学。
⑶医疗、卫生状况
堆沟港镇除在镇区设有卫生员外,各村均设有卫生所,拥有医疗、防保职工共计86人。
⑷社会经济状况
堆沟港镇的经济以农业为主。
农业:棉花面积2.3万亩,占总耕地49%,稻田养蟹面积0.6万亩,占总耕地的12.5%.
工业:镇域内的工业企业较少,镇办工业有翻砂厂、建筑站、冷库等;村办工业企业有九队水泥预制厂,十队、东腰、四圩粮食加工厂;大咀、五荡冰棒厂等。
渔业:全镇远、近海捕捞船只426艘。
堆沟港镇的土地现状以耕地为主,厂区及周边的土地利用现状见表5.2-1。
表5.2-1 厂区及周边的土地利用现状(单位:亩)
5.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近期区域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均做过大量的现状监测,均能较好地代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工程所处的位置,在满足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评价将充分利用这些监测数据,同时根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以及项目的排污特性,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现状监测。
5.3.1.1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采样频次
大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采样频次见图4.1-2及表5.3-1。
表5.3-1 大气监测点位置表
5.3.1.2 监测时间及频次
G1、G2、G3、G4、G5、G6监测点监测项目中Hg、臭气浓度、Pb和G1、G6监测点监测项目中SO2、NO2、F-、Pb委托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际检测,其中PM10监测时间为2014.5.12~2014.5.18,连续监测7天均值;Hg、臭气浓度监测时间为2014.5.14~2014.5.20,连续测7天,每天4次;SO2、NO2、F-、Pb监测时间为2014.5.12~2014.5.18,连续测7天,每天4次。
G2、G3、G4、G5监测点监测项目中SO2、NO2、F-、HCl、PM10利用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2环监(综)字第(70)号监测数据,其中SO2、NO2、F-、HCl监测时间为2012.6.12~2012.6.20,连续测7天,每天4次;PM10监测时间为2012.6.12~2012.6.20,连续监测7天均值。
G1、G6监测点监测项目中二噁英实测,委托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监测时间为2014.4.19~2014.4.20。
5.3.1.2 监测分析方法
按国家环保局编制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执行。
5.3.1.3 监测结果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见表5.3-2。
表5.3-2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注:臭气浓度无量纲;二噁英浓度单位TEQpg/m3
5.3.1.4 现状评价
大气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单因子指数评价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5.3-1)
式中: Pi—某污染因子i的评价指数
Ci—某污染因子i的浓度值,mg/m3
Si—某污染因子i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值,mg/m3
各监测点各污染因子的评价指数分别见表5.3-3。
表5.3-3 各监测点各污染因子的评价指数表
注:Hg、Pb、PM10以日均值计算评价指数,其他以小时值计算
由上表可知,各监测点的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的要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5.3.2.1 监测断面
监测断面:本项目的污水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灌河,灌河属感潮河流的特征,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上游1000m到下游1000m处布设监测断面;同时调查化工产业园内工业水厂取水源沂南小河九队大沟交汇处上游和大咀大沟交汇处下游的水质状况。其监测点位情况见图5.1-1和表5.3-4。
表5.3-4 水监测断面表
5.3.2.2 监测时间及频次
本项目W1、W2、W3、W4监测点监测项目中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氰化物利用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2环监(综)字第(70)号监测数据,2012.8.3~2012.8.5连续监测3天,每天上、下午各取样一次;砷、汞、氟化物、铅、镍、铬(六价)委托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实测,2014.5.12~2014.5.14连续监测3天,每天上、下午各取样一次。
5.3.2.3 采样及分析方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的要求进行。
5.3.2.4 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统计见表5.3-5。
表5.3-5 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
注:W1、W2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W3、W4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5.3.2.5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单项水质参数i在第j点的标准指数为:
式中: —污染因子i在第j点的标准指数;
—污染因子i在第j点的浓度值,mg/L;
—污染因子i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mg/L。
的标准指数为:
式中: —污染因子 在第 点的标准指数;
—污染因子 在第 点的值;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 值上限;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 值下限。
各监测项目的单因子指数评价见表5.3-6。
表5.3-6 水环境现状单因子指数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评价区沂南小河九队大沟交汇处上游高锰酸盐指数出现超标现象,沂南小河水质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主要受农田回归水排入造成的。为了使沂南小河的水质远期达Ⅳ类水标准的要求,建议灌南县政府采取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灌河监测断面中的除COD外,其他监测因子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经分析,灌河水质超标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区域内排放的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治理。
为了使灌河及园区内河的水质远期达到IV类水标准的要求,建议灌南县政府及园区管委会采取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如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大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提高处理效率等措施,全方位、大范围地削减区域水体的污染负荷,彻底改善水环境。
5.3.3.1 监测布点及监测时间
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见表5.3.7。具体位置详见图4.1-2
表5.3.7 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
5.3.3.2 监测时间及频次
本项目地下水监测点D1、D2、D3监测项目中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砷、铅、汞、镉、氯化物、氟化物利用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2环监(综)字第(70)号监测数据,监测频次一天一次,监测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地下水监测点D1、D2、D3监测项目中铬(六价)、总大肠菌群、氰化物、BOD5、总磷委托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测,监测频次一天一次,监测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
5.3.3.3 监测分析方法
按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5.3.3.4 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结果见表5.3-8。
表5.3-8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 (mg/L)
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进行分类评价,其分类情况见表5.3-9。
表5.3-9 地下水分类结果表
5.3.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5.3.4.1 监测点位
根据土壤类型和产业园功能分区布置3个土壤监测点,T1点为项目所在地委托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实测,监测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T2、 T3引用连云港灌南化工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点位(T2和T3), 监测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具体位置详见图4.1-2。
土壤监测项目:pH、铜、锌、铅、镉、总汞、总铬、镍、砷。
采样分析方法: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有关规定和要执行。
具体监测结果见表5.3-10。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评价,土壤评价标准选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表1二级标准,以土壤实测值和评价标准相比,计算各项污染物的污染指数,评价结果见表5.3-10。
表5.3-10 土壤监测结果 (mg/kg)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该产业园的土壤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表1的二级标准。产业园内的土壤属清洁级。
5.3.5 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环评期间对项目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现状监测,并利用监测结果对区域声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评价。
5.3.5.1 监测点位
根据厂区布置及周围环境状况,本次评价拟在厂界布设4个噪声测点,具体位置见图4.1-1。
5.3.5.2 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2014年5月12日、13日,连续监测2天。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
5.3.5.3 监测方法
按《声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监测方法执行,使用A声级,传声器距地面1.2米,离厂界1米。用Hs6220型声级计、测试前进行校准。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的要求。
5.3.5.4 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5.3-11。
表5.3-11 厂区噪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5.3.5.5 现状评价
由表5.3-11可以看出:厂区的4个测点的昼、夜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较好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本次环评大气污染源调查范围为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分布情况见图5.4-1、表5.4-1。
表5.4-1 评价区主要工业大气污染源排污情况
从表5.4-1可知,周围环境内,与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相同的主要污染源较多,其中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的污染源为朗轩化工公司,氮氧化物排放量^大的污染源为迪安化工公司,氯化氢排放量^大的污染源为克胜化工公司,氨排放量^大的污染源为地浦化工公司,甲苯排放量^大的污染源为和田化工公司。
周围环境主要废水污染源情况详见表5.4-2。
表5.4-2 评价区主要工业废水污染源排污情况(t/a)
表5.4-2中可见,评价区域内COD排放量^大的企业分为仁欣化工、嘉隆化工和皇马农化。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产业定位主要是纺织染料、农药、生物制药及高科技精细化工等“中间”产品的生产,园区大气中污染因子较多。
周围环境内,与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相同的主要污染源较多,其中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的污染源为朗轩化工公司,氮氧化物排放量^大的污染源为迪安化工公司,氯化氢排放量^大的污染源为克胜化工公司,氨排放量^大的污染源为地浦化工公司,甲苯排放量^大的污染源为和田化工公司。
因此,需要各个企业加强管理与处置,尽量减少废气的外排,以降低园区内大气污染,加强企业环保管理,降低环境风险。
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 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对本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分级判据见表6.1-1。
表6.1-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表
由于本项目同已建项目共用1#烟囱,因此考虑项目建成后共同排放时进行大气预测。结合项目的工程分析,通过计算各有组织污染物等标排放量,筛选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判定因子,筛选结果见表6.1-2。
表6.1-2 项目主要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等标排放量计算结果表
注:*日均浓度三倍
通过筛选,有组织废气中,确定选取区域的特征因子SO2、NOx以及污染因子HCl、Pb、烟尘、氟化物作为评价等级判定因子。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气体主要为暂存库产生的甲苯、NH3和H2S等气体,本次评价选取甲苯、NH3和H2S作为评价等级判定因子。
估算模式所需工程污染源参数详见表6.1-3、表6.1-4。
表6.1-3 大气污染物点源排放参数
表6.1-4 大气污染物面源排放参数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 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
利用估算模式分别计算每一种判定因子在所有气象条件下,下风向轴线浓度和相应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具体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详见表6.1-5、6.1-6。
表6.1-5 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源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有组织)
表6.1-6 无组织废气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暂存库)
由表6.1-5、6.1-6可知,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4.836%; Pb排放^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11.48%;HCl排放^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26.12%;氟化物排放^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6.55%;烟尘排放^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2.64%;氮氧化物排放^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47.52%。其中氮氧化物、HCl和Pb^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大于10%,其地面浓度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远距离分别为68.5m、1043m和324.5m;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甲苯排放^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7.37%;NH3排放^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5.04%;H2S排放^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8.626%。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HCl和Pb^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分别47.52%、26.12%和11.48%,其地面浓度标准限值10%对应的^远距离分别为68.5m、1043m和324.5m (均大于排气源距厂界^近距离60米),并且本项目排放二噁英(对人体健康危害较严重),根据大气环评导则,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大气评价范围取本项目排气筒为中心,半径为2.5公里的圆形区域。
6.1.2.1 气象资料来源
地面气象资料来源于连云港市徐圩镇气象站,本气象站位于连云港市徐圩镇辛高圩,北纬34º31',东经119º32'。
气象站距离拟建项目厂址约30km,小于50km,两地受相同气候系统的影响和控制,高差不大,附近地形地貌特征基本一致,其常规气象资料可以反映拟建项目区域的基本气候特征,因而可以直接使用该气象站提供的近三年地面气象资料。
6.1.2.2 地面温度特征
根据徐圩镇近三年地面干球温度观测记录统计的全年各月平均气温变化情况统计见表6.1-7、图6.1-1。
表6.1-7 年平均温度月变化情况表
图6.1-1 年平均温度的月变化曲线表
由表可见,徐圩镇近三年平均气温14.6C,7月份平均气温^高(27.12ºC),1月份气温平均^低(0.74ºC)。
6.1.2.3 地面风速特征
徐圩气象站近三年地面风速观测记录统计的年平均风速月变化情况见表6.1-8、图6.1-2,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见表6.1-9、图6.1-3。
表6.1-8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情况表
图6.1-2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曲线图
从月平均风速统计资料中可以看出徐圩1月份平均风速^高(3.63m/s),10月份平均风速^低(1.92m/s)
表6.1-9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情况表
图6.1-3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曲线图
从各季小时月平均风速统计资料中可以看出徐圩在春季^高,秋季风速^低,一天内14:00的平均风速^高,昼间风速较大,夜间风速较小。
6.1.2.4 地面风频特征
徐圩气象站近三年地面风频观测记录统计的年平均风频月变化情况见表6.1-10、年平均风频的季变化情况见表6.1-11,地面风频玫瑰图见图6.1-4。
图6.1-4 徐圩镇近三年地面风频玫瑰图
表6.1-10 年平均风频的月变化情况表
表6.1-11 年平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平均风频情况表
评价范围内区域污染源情况见表6.1-12、6.1-13。
表6.1-12 区域在建、拟建项目及本项目点源排放参数
表6.1-13 区域在建、拟建项目及本项目面源排放参数
6.1.4.1 预测因子与评价方案
SO2、NOx、PM10、氟化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HCl、NH3、H2S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Pb年平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日平均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甲苯执行前苏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中恶臭气体质量参考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二噁英参照日本年均浓度标准执行。本次评价方案详见表6.1-14。
表6.1-14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方案
6.1.4.2 预测结果与评价
(1)^大地面小时浓度预测及达标情况分析
①^大地面小时浓度值时空分布
在逐日逐时气象条件下,计算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对评价范围内网格点的地面小时浓度^大值,以此绘制各污染物的网格点小时平均^大浓度等值线分布图,见图6.1-5~14;评价区内网格点的^大地面小时浓度值、位置及气象条件见表6.1-15。
表6.1-15 网格点^大小时地面浓度值、出现时间、位置及气象条件
注:二噁英单位pgTEQ/m3
从上表可以看出,氮氧化物、氯化氢、Pb、二氧化硫、烟尘、氟化物、甲苯、NH3、H2S、二噁英^大小时地面浓度贡献值、评价范围内在建项目(包括拟建)在本项目^大小时地面浓度处的贡献值与各现状监测值的平均值叠加后分别为0.079979mg/m3、0.007116mg/m3、8.6×10-5mg/m3、0.064784mg/m3、0.017312mg/m3、0.000453mg/m3、0.0474644mg/m3、8.93×10-3mg/m3、0.002793mg/m3、3.26×10-10mg/m3, 氮氧化物、氯化氢、二氧化硫、氟化物、甲苯、NH3、H2S分别占相应标准限值的32%、14.23%、12.96%、2.27%、7.91%、4.29%、27.93%,满足污染物相应的小时值浓度标准。
图6.1-5 氮氧化物^大地面小时浓度(单位:mg/m3)
图6.1-6 氯化氢^大地面小时浓度(单位:mg/m3)
图6.1-7 Pb^大地面小时浓度(单位:mg/m3)
图6.1-8 二氧化硫^大地面小时浓度(单位:mg/m3)
图6.1-9 烟尘^大地面小时浓度(单位:mg/m3)
图6.1-10 氟化物^大地面小时浓度(单位:mg/m3)
图6.1-11 甲苯^大地面小时浓度(单位:mg/m3)
图6.1-12 NH3^大地面小时浓度(单位:mg/m3)
图6.1-13 H2S^大地面小时浓度(单位:mg/m3)
图6.1-14 二噁英^大地面小时浓度(单位:pg/m3)
②敏感点的小时地面浓度^大值和达标情况分析
预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氮氧化物、氯化氢、Pb、二氧化硫、烟尘、氟化物、甲苯、NH3、H2S、二噁英在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处小时地面浓度^大值,以此浓度出现的时间作为典型小时,敏感点处典型小时地面浓度^大值和达标情况见表6.1-16。
表6.1-16 敏感点处典型小时地面浓度一览表(单位:mg/Nm3)
注:二噁英单位pgTEQ/m3
由上表可以看出,各敏感点污染物的日均浓度贡献值与评价范围内在建项目(包括拟建)在各敏感点处的贡献值、敏感点环境现状监测值^大日均浓度叠加,氮氧化物、氯化氢、Pb、二氧化硫、烟尘、氟化物、甲苯、NH3、H2S、二噁英的预测叠加浓度的^大值分别为0.086287mg/m3、0.005463mg/m3、0.000048mg/m3、0.231434mg/m3、0.009771mg/m3、0.000252mg/m3、0.00523917mg/m3、0.001163mg/m3、0.000391mg/m3、3.91pgTEQ/m3,氮氧化物、氯化氢、二氧化硫、氟化物、甲苯、NH3、H2S的^大占标率分别为34.51%、10.93%、46.29%、1.26%、0.87%、0.58%、3.91%。
由此可见,本项目新增的污染物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对当地环境影响不大。
(2)^大地面日均浓度预测及达标情况分析
①^大地面日均浓度值时空分布
在逐日气象条件下,采用24小时气象条件计算的方法,计算本项目对评价范围内各网格点的地面24小时平均浓度^大值,以此绘制各污染物的网格点日平均^大浓度等值线分布图,见图6.1-15~22;评价区内网格点的^大地面日平均浓度值、出现时间、位置及气象条件见表6.1-17。
表6.1-17 网格点^大日均地面浓度值、出现时间、位置及气象条件
注:二噁英单位pgTEQ/m3
从上表可以看出,氮氧化物、氯化氢、Pb、二氧化硫、烟尘、氟化物、甲苯、NH3、H2S、二噁英^大日均地面浓度贡献值、评价范围内在建项目(包括拟建)在本项目^大日均地面浓度处的贡献值与各现状监测值的平均值叠加后分别为0.053788mg/m3、0.002931mg/m3、0.000038mg/m3、0.052313mg/m3、0.119693mg/m3、0.000201mg/m3、0.013663mg/m3、0.006304mg/m3、0.000985mg/m3、0.3013pgTEQ/m3,氮氧化物、氯化氢、Pb、二氧化硫、烟尘、氟化物、甲苯的^大占标率分别为53.79%、19.54%、5.43%、34.88%、79.8%、2.87%、2.28%。
图6.1-15 氮氧化物^大地面日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16 氯化氢^大地面日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17 Pb^大地面日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18 二氧化硫^大地面日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19 烟尘^大地面日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20 氟化物^大地面日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21 甲苯^大地面日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22 NH3^大地面日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23 H2S^大地面日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24 二噁英^大地面日均浓度(单位:pg/m3)
②敏感点的日均地面浓度^大值和达标情况分析
对各个环境保护目标处,逐日计算污染物日均浓度,取其^大日均浓度所对应的气象条件为典型气象条件,敏感点处典型日平均浓度贡献值见表6.1-18。
表6.1-18 敏感点处典型日均地面浓度一览表(单位:mg/Nm3)
注:二噁英单位pgTEQ/m3
由上表可以看出,各敏感点污染物的日均浓度贡献值与评价范围内在建项目(包括拟建)在各敏感点处的贡献值、敏感点环境现状监测值^大日均浓度叠加,氮氧化物、氯化氢、Pb、二氧化硫、烟尘、氟化物、甲苯、NH3、H2S、二噁英的预测叠加浓度的^大值分别为0.063187mg/m3、0.004514mg/m3、0.000016mg/m3、0.140048mg/m3、0.128124mg/m3、0.000084mg/m3、0.010263mg/m3、0.005410mg/m3、0.004429mg/m3、0.047599 pgTEQ/m3,氮氧化物、氯化氢、Pb、二氧化硫、烟尘、氟化物、甲苯的^大占标率分别为63.19%、30.09%、2.29%、93.57%、85.42%、0.56%、1.71%。
由此可见,本项目新增的污染物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对当地环境影响不大。
(3)长期年均浓度预测分析
①^大地面年均浓度值时空分布
在全年逐日逐时气象条件下,计算本项目对评价范围内各网格点的地面长期平均浓度,以此绘制各污染物的网格点年均浓度等值线分布图,见图6.1-24~33。评价区内网格点的地面年平均浓度见表6.1-19。
表6.1-19 网格点^大地面年均浓度值、位置
注:二噁英单位pgTEQ/m3
从上表可以看出,氮氧化物、氯化氢、Pb、二氧化硫、烟尘、氟化物、甲苯、NH3、H2S、二噁英^大年均地面浓度贡献值、评价范围内在建项目(包括拟建)在本项目^大年均地面浓度处的贡献值与各现状监测值的平均值叠加后分别为0.005178mg/m3、0.002682mg/m3、0.000004mg/m3、0.006986mg/m3、0.006812mg/m3、0.000022mg/m3、0.00807mg/m3、0.003551mg/m3、0.000107mg/m3、0.070194pgTEQ/m3,氮氧化物、Pb、二氧化硫、烟尘、二噁英的^大占标率分别为10.36%、0.8%、11.64%、9.73%、11.7%。
图6.1-24 氮氧化物^大地面年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25 氯化氢^大地面年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26 Pb^大地面年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27 二氧化硫^大地面年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28 烟尘^大地面年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29 氟化物^大地面年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30 甲苯^大地面年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31 NH3^大地面年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32 H2S^大地面年均浓度(单位:mg/m3)
图6.1-33 二噁英^大地面年均浓度(单位:pg/m3)
②敏感点^大地面年均浓度值和达标评价
各敏感点处的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见表6.1-20。
表6.1-20 敏感点处典型年均地面浓度一览表(单位:mg/Nm3)
注:二噁英单位pgTEQ/m3
由上表可以看出,各敏感点污染物的年均浓度贡献值与评价范围内在建项目(包括拟建)在各敏感点处的贡献值、敏感点环境现状监测值^大年均浓度叠加,氮氧化物、氯化氢、Pb、二氧化硫、烟尘、氟化物、甲苯、NH3、H2S、二噁英的预测叠加浓度的^大值分别为0.001323mg/m3、0.00057mg/m3、4.3×10-7mg/m3、0.000979mg/m3、0.000987mg/m3、7.56×10-7mg/m3、0.000692mg/m3、0.000136mg/m3、0.000006mg/m3、0.002226pgTEQ/m3,氮氧化物、Pb、二氧化硫、烟尘、二噁英的^大占标率分别为2.65%、0.09%、1.63%、1.41%、0.37%。
由此可见,本项目新增的污染物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对当地环境影响不大。
(4)非正常排放情况的环境影响预测
①非正常排放源强
由于焚烧炉尾气净化系统失效时通过35m烟尘排放,二燃室烟气紧急排放通过16m烟囱,相比较二燃室烟气紧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因此非正常排放情况的环境影响预测考虑二燃室烟气紧急排放。非正常工况源强见表6.1-3中非正常排放烟囱3#。
②^大地面小时浓度
根据表6.1-3非正常情况下烟囱3#的污染物排放源强,利用逐日逐次的气象数据,预测拟建工程非正常情况下在评价范围内的^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预测结果见表6.1-21。
表6.1-21 非正常状况一下各污染物^大地面小时浓度
注:二噁英单位pgTEQ/m3
③敏感点的小时地面浓度
非正常状态下,氮氧化物、氯化氢、Pb、二氧化硫、烟尘、氟化物、二噁英在敏感点处的^大落地小时浓度见表6.1-22。
表6.1-22 非正常状况敏感点处的各污染物^大地面小时浓度(mg/m3)
注:二噁英单位pgTEQ/m3
由表6.1-21、6.1-22可知,非正常或事故状态下,氮氧化物、氯化氢、Pb、二氧化硫、烟尘、氟化物、二噁英等污染物小时浓度均未超标,但各气体排放影响下下风向小时^大地面浓度较正常排放时显著增加,会对周围产生一定的影响。企业运行时应当加强对污染治理措施的维护,在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开启废气防治措施备用设备并采取相应措施减轻环境污染。
选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模式进行计算。
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无组织排放单元排放的污染物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见表6.1-23。
表6.1-23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贮存车间为中心350m。
6.1.6.1 计算公式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规定,无组织排入有害气体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工段)与居民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6.1-1)
式中:
Cm:为环境一次浓度标准值(毫克/米3);
Qc:为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公斤/小时);
r:为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米);
L:为工业企业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米);
A、B、C、D为计算系数。
6.1.6.2 参数选取
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时,按Qc/Cm的^大值计算其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1000m时,级差为100m。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害气体的Qc/Cm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提高一级。
该地区的平均风速为3.1m/s,A、B、C、D值的选取见表6.1-24。
表6.1-24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计算的无组织排放单元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甲苯、NH3、H2S的卫生防护距离列于表6.1-25。
表6.1-25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从表中可以得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暂存车间为边界周围400米范围。公司现有卫生防护距离为400米,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卫生防护距离为400米。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详间图4.1-3。区域内距离项目^近的居住区为新移村,距离项目所在地约650米,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氯化氢、氟化物、Hg、Pb、NH3、H2S^大(小时、日均、年均)地面浓度贡献值、评价范围内在建项目(包括拟建)在本项目^大(小时、日均、年均)地面浓度处的贡献值与各现状监测值的平均值叠加后均小于相应污染物标准浓度限值。各关心点污染物的(小时、日均、年均)浓度贡献值与评价范围内在建项目(包括拟建)在各关心点处的贡献值、敏感点环境现状监测值^大(小时、日均、年均)浓度叠加后,污染物叠加浓度均低于相应质量标准限值。二噁英目前无小时及日均浓度标准限值,经预测,二噁英^大年均地面贡献值、评价范围内在建项目在本项目^大年均地面浓度处的贡献值叠加后小于二噁英年均标准浓度限值。各关心点二噁英年均浓度贡献值与评价范围内在建项目在各关心点处的贡献值叠加后,二噁英浓度低于年均浓度标准限值。由此可见,本项目新增的污染物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对当地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的水质为COD 331mg/L、SS 274mg/L、石油类3.7mg/L、氨氮4.6mg/L、总磷0.28mg/L,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0.6m3/d,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水质以悬浮物为主,有毒有害物质较少,对污水处理厂的工艺不会造成冲击。
同时通过加强管理,强化“三废”处理的硬件设施,收集沉淀设施非正常及事故发生的概率非常小,即使出现收集沉淀设施非正常及事故情况,其废水可进入事故池(容量不小于一个生产周期的废水量),以杜绝污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厂,同时建设单位立即停产,直至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后,才能恢复生产,可以避免废水对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冲击。由于事故时废水均进入事故池(300m3),不会排入水体,因此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污水在事故状态下也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和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废水经化工园污水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灌河,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1)污染途径分析
在通常情况下,潜水补给地表水,洪水期地表水补充潜水,因此,潜水受到污染时会影响地表水;地表水受到污染,对潜水也会有影响。
由于含水层以上无隔水层保护,包气带厚度又小,潜水水质的防护能力很差。危险废物贮存场如果没有专门的防渗措施,必然会强烈地渗入地下而污染潜水层。可见,贮存场垂直渗漏是本项目^主要的污染途径。
(2)防渗、防污染措施分析
本项目冲洗水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在这些废水收集及预处理过程有可能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地下水的保护问题,对废水收集管道、废水贮存、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cm/s。
防渗地坪主要是三层,从下面起第一层为土石混合料,厚度在30-60cm,第二层为二灰土结石,厚度在16-18cm,第三层也就是^上面为混凝土,厚度在20-25cm。
加强施工管理,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在厂区周围建设完善的防洪、排水系统,加强维护。
调查建设工程项目声源种类与数量、各声源的空间位置、声源的作用时间等,用类比测量法与引用已有的数据相结合确定声源声压级。拟建项目的噪声源情况及其噪声值见表6.3-1。
表6.3-1 主要噪声设备(dB(A))
① 室外声源
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声压级:
……………(9.3-1)
式中:
LPi(L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
② 室内声源
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Lp1=Lw+10Lg(Q/4πr12+4/R)………………… (9.3-2)
式中: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1/(αα−=SR,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叠加公式:
……………… (9.3-3)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⑵ 预测结果及评价
噪声在室外空间的传播,由于受到遮挡物的隔断,各种介质的吸收与反射,以及空气介质的吸收等物理作用而逐渐减弱。为了简化计算条件并能考虑到^不利因素,计算时只考虑噪声控制措施及噪声随距离的衰减时噪声源对外环境影响情况。
各噪声源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见表6.3-1。
表6.3-1 项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dB(A)
由上述表可以看出,厂区各噪声源经治理后排放,对厂界噪声影响值经叠加本底值后,没有出现超标现象,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厂内已经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面积约891 m2,废液储罐15m3×2,对各类收集来的危险废物分类储存。本项目对这些危险废物进行焚烧处置,处置能力为9000t/a。
厂内已经设置废渣库,对各类生产固废分类储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技术规范在厂区南侧建设固废暂存库,面积约297m2。
焚烧残渣、水处理残渣、飞灰属于危险废物,用包装袋或者铁桶进行密封包装,送往光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填埋。光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采用安全填埋的方式处理,已经江苏省环保厅批准,处置类别中包含焚烧处置残渣(HW18)。该公司危废处置能力为9000t/a,本项目需送至填埋的危废约776t/a,在该公司的处理能力范围内,并已于赛科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见附件)。安全填埋是危险废弃物的^终处置措施,该填埋库采用柔性为主、刚性结合的方案进行设计,选用先进的防渗材料,不会影响周围的环境质量。
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送回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可见,技改项目自身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可通过合理途径进行处理处置,不会影响周围的环境质量。
但是,产生的这些废物在厂区堆放、厂内外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污染空气,也会因为下雨而随雨水流入附近水域或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因此必须做好掩盖、喷淋保湿及防渗防漏的工作。
根据对本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的分析结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以消除或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①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与外运来处理的危险废物一视同仁,在厂区堆放、贮存及外运过程中,应做好防止雨水侵入产生渗漏、防止扬尘影响大气环境的工作。
②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③一般固废的堆放应合理选址,尽可能采取与厂区内危险废物相同的堆存措施,尽量减少占用土地,避免破坏景观。
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的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和粉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而且以粉尘和施工噪声尤为明显。以下将就这些污染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加以分析。
建设项目在其施工建设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有:
⑴ 燃烧废气
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此外还有施工队伍因生活使用燃料而排放废气等。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烃类物等。
⑵ 粉尘及扬尘
在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
土石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土方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将产生扬尘污染;搅拌车辆和运输车辆往来将造成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将产生扬尘。
上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扬尘)将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污染,其中又以粉尘的危害较为严重。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污染主要决定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大。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建筑工地内TSP浓度为其上风向对照点的2至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影响范围内TSP浓度平均值可达0.49mg/m3。当处于不利气象条件下,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部分区域的TSP浓度将超过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由于本项目主要为厂房、公用设施建设等,施工量小,建设周期短,牵涉的范围也较小,且当地的风速大,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空气湿润,降雨量大,项目厂址周围无居民居住,这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扬尘的影响。但是伴随着土方的挖掘、装卸和运输等施工过程,施工期间可能产生较大的扬尘,将对附近的大气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不可避免的将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中使用的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等都是噪声的产生源。根据有关资料将主要的施工机械的噪声状况列于表6.5-1中。
由表6.5-1中可以看出,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很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各种机械同时工作,各种噪声源辐射的相互叠加,噪声级将会更高,辐射面也会更大。
表6.5-1 施工机械设备噪声
,
此外,由于进入施工区的公路上流动噪声源的增加,还会引起公路沿线两侧地区噪声污染。
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厂界外造成影响^小的地点;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在高噪声设备的周围设置掩蔽物;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让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配戴防护耳塞。
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
⑴ 生产废水
包括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及洗涤水。前者含有大量的泥砂,后者则会有一定量的油污。
⑵ 生活污水
它是由施工队伍的生活活动造成的,包括食堂用水、洗涤废水和冲厕水。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细菌和病原体。
⑶ 施工现场清洗废水
它虽然无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质,但其中可能会含有较多的泥土、砂石和一定的地表油污和化学物品。
施工中上述废水量不大,但如果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同样会危害环境。因此,应该注意,施工期废水不应任意直接排放。施工期间,在排污工程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物料流失、散落和溢流现象。施工现场必须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污水进行处理也可纳入公司现有污水站处理后排放。
施工期间垃圾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期间有一定数量废弃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因本工程也有一定的工作量,必然要有一定量的施工人员,其日常生活将产生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
施工工程中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处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苍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应及时清运并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施工期产生的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到居民区。只要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安排,并进行文明施工,通过采取适当环保措施后,可有效消除、降低工程土建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全厂区原有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为^占地,本项目占地1200平方米所用土地为原厂区内土地,包含在原有30000平方米之内,不涉及征地,不占用耕地以及征地带来的搬迁等问题,因此由于项目建设的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农田,不会对农民的生产产生影响,不会加剧人地矛盾紧张的负面影响。
本技改项目建成后,有利用当地经济的发展,提高当地的工业产值,同时有助于解决当地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总体来说,本项目建设有利用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本项目施工工程中,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运输产生的扬尘以及噪声对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线路运输量将有一定增长,物料的运输以及人员的流动等。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经过一定的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经预测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气体对厂界的贡献值均小于厂界排放标准浓度限值,通过也小于各污染气体的环境标准限值。在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污染物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运行中应加强对污染治理措施的维护,在治理措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修并采取相应措施减轻环境污染,其中包括按各废气种类备用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有利用当地经济的发展,解决当地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正常运作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的居民敏感点造成污染和影响,不会影响当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区域生态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属暖温带南缘湿润性季风气候,地处暖温带和北亚热带过渡地带,既有温带气候特征,又有北亚热带气候特征。市域内动、植物资源丰富,动物2242种,植物164科641属1274种。
本工程占地不属规划的生态保护区,项目占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地块现状为已建工业用地,属于工业生态系统。植被以乔木、灌木和花草等为主,生物多样性较小。为了尽可能将植物生态影响降低到^低程度,在建设前已经对表层土壤进行必要的收集,用于以后进行绿化表土覆盖,以防水土流失。
本项目建设,对可能会引起的生态影响,进行列表分析,见表7.2-1。
表7.2-1 生态环境影响识别表
注:(+)为正影响;(-)为负影响;(0)为基本无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评价项目的工程占地,划分三级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位于原厂界范围内的工业类技改项目,可做生态影响分析。
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须从生态环境特点及其保护要求考虑,主要采取保护途径有以下内容:
(1)生态影响的预防措施
①生态影响的避免
本工程需注意的是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注意文明施工,施工产生的土方妥善堆存,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占压土地。
建筑物基础开挖施工,在安排施工计划前,注意施工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季,减少水土流失,同时避免春季开挖,减少扬尘影响;
②生态影响的消减
为消减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标桩划界,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用地区域,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
③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的建立应依据发布的有关加强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应考虑安全可行,尽量减少占地。具体建议如下:
对开挖裸露面等要及时恢复,开挖面上进行绿化处理。
临时堆放场要设置围墙,做好防护工作,以减少水土流失。
雨季施工时,应备有工程工布覆盖,防止汛期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平时尽量保持表面平整,减少雨水冲刷。
保持排水系统畅通。
加强生态绿化,在“适地适树”的原则上,既要提高绿化的档次,又要考虑总造价的平衡,力求低投入,高效果,乔、灌、草、地被有机结合,丰富绿化层次和景观内容。绿化上选择能代表区域特色的植物,形式布置上充分考虑层次感。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对水土保持工程及绿化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上述措施的确定需要建设方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运行方式,才能更具有针对性,才能将生态影响消减到合理程度。
(2)生态影响的恢复措施
生态恢复是相对于生态破坏而言的,生态破坏可以理解为生态体系的结构发生变化、功能退化或丧失。生态恢复是指恢复系统的合理结构、高效的功能和协调关系。本项目生态恢复的内容有:
①落实绿化规划中的绿化指标,在道路两侧、车间周围等种植行道树绿化和景观树绿化,树木种植间距满足《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要求,行道树以香樟、国槐、广玉兰等作为绿化树种。在绿化宽度内种植腊梅、春梅、合欢、枇杷、火棘球、木槿等作为灌木和地被绿化,并大面积种植草坪进行环境保护。
②对区域内裸露地表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消除地表裸露。
7.2.5.1 冲洗水对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冲洗水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在这些废水收集及预处理过程有可能污染土壤。因此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土壤的保护问题,对废水收集管道、废水贮存、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cm/s。可以有效防止对土壤的影响。
7.2.5.2 大气对土壤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排放酸性气体及重金属,污染物随烟气扩散,经沉降后进入周围土壤,对土壤造成污染。本项目选址于工业园区内,周围规划为工业用地,园区的开发将征用周围农田,土地性质将由农田转变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焚烧尾气经急冷塔+消石灰+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处理,可做到达标排放。HCl和HF等酸性气体去除率达到90%,重金属去除率达99%,可有效减轻污染程度。本项目大气对土壤不会产生严重影响。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废气中污染物SO2、HCl等^大落地点浓度较低,其浓度范围远低于农作物标准限值,由于污染物浓度较低对陆生植物环境影响较小。为减轻项目建设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赛科公司将采取一系列的生态保护措施。
①本项目采取先进的焚烧技术和设备,严格控制进厂废物的种类,杜绝含多氯联苯的废物进厂焚烧,减少污染物(特别是二噁英)的产生量;
②采用急冷塔+消石灰+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要求。
③项目污水由园区污水厂处理,不会对农田造成影响。
④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农田造成影响。
⑤厂区绿化采用多种类、多品种的植物相结合,树、花、草立体种植,充分利用空间和增强厂区绿地系统的异质性,尽量利用空地种植草皮和高度不超过15cm含水量多的常青植物,厂界内外还将种植对酸性气体抗性强的树木,如夹竹桃、大叶黄杨、女贞、臭椿、印度榕、竹类等,以减轻酸性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⑥对办公区应进行重点绿化,种植观赏性树及铺设草皮,以创造较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因此,本项目对农业生态、陆生植被影响较小。
本项目为危废焚烧项目,由于废物成分的复杂性,经焚烧由烟囱排放的烟气中有酸性气体、烟尘以及二噁英类物质排放,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在突发性的事故状态下,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一旦释放出来将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价的通知》(环管字057号文)精神,本次风险评价通过对危险源和事故类型的识别及环境影响分析,提出必要的防治措施,达到降低风险性、降低危害程度,保护环境的目的。
已建项目和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物质见危险废物种类及其主要成分表3.2-1、主要原辅料一览表4.8-1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表4.12-1。全厂已建、在建项目和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原辅料有关性质列于表8.2-1。
表8.2-1 主要原辅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毒性资料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中物质危险性判别标准(见表8.2-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急性毒性(GB20592-2006)中的毒性分类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中的危险性分类标准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的相关要求,本评价仅对GB18218-2009表1和表2中规定的物质进行判定,公司原辅料判定结果情况见表8.2-3。
表8.2-2 物质危险性标准
表8.2-3 公司主要危险物质判别表
由表8.2-3可知,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全厂使用的原辅料中三氯化磷、2-氯苯胺属于毒性物质;甲醇、甲苯、噻吩、二氯乙烷、乙酸乙酯、氟苯、三乙胺、丁二烯、乙醇、柴油属于易燃物质;氢氧化钠属于腐蚀性物质;已建和技改项目中没有明显易爆物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由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结合项目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将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二级,评价等级的判定见表8.2-4。
表8.2-4 评价工作等级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是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2009)、《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急性毒性》(GB20592-2006)中有关危险物质的定义,以及危险物质在厂区的临界量来进行筛选。
评价项目功能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若等于或超过规定的临界量,则该功能单元被视作重大危源源。当该单元存在一种以上危险物质时,有下列公式:
q1/Q1+ q2/Q2……+ qn/Qn≥1
式中:
q1、q2…qn — 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1、Q2…Qn — 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
如果该单元的多种并存危险物质满足上式,则也属重大危险源。
根据对园区产生危废种类及相应产生量按全厂年处理量18000t进行比例换算,对危废暂存仓库、高热值废液储罐及低热值废液储罐中可能含有的物质按其含量较大的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重大危险源识别见表8.2-5。
表8.2-5 项目危险化学物品临界储存、使用量及重大危险源判别表
根据计算,本项目各危险物料^大储存量q/Q值之和31.731,大于1,即厂区危险物质贮存量超过临界量,已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TJ/T169-2004)中评价等级判定,评价将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应为一级。
8.2.3 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
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TJ/T169-2004)的要求大气环境影响一级评价范围,距离源点不低于5公里范围。环境风险保护目标见表8.2-6、图8.2-1。
表8.2-6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8.3 风险类型的界定
根据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存在的潜在风险为危险性的物料(柴油、收集的废液)在贮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由于机械故障(冷却水、除渣、引风、余热锅炉堵塞、压缩空气执行机构等故障)等造成事故性停车、事故性排放;净化系统出现故障,此时焚烧炉烟气由排气筒直接排入空气,烟气中高浓度有毒物质短时间内扩散到空气中;引风机因停电或设备故障停运时出现故障,除尘器内压力升高,废气、粉尘外溢,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危害;还原性和氧化性危险废物同时送入焚烧炉,在高温下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烧坏炉壁,导致危险废物泄露甚至爆炸事故;危险废物中混入高的酸碱性物质,焚烧时严重腐蚀炉壁而导致泄露事故。评价通过计算分析事故状况下危险物质泄漏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范围,从而提出事故应急的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存在的潜在风险为具有会释放毒性气体(氯化氢)的盐酸乙醇溶液和危险性的物料(乙醇)在贮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发生泄漏、火灾爆炸或由于废气吸收装置发生故障引起的事故排放。评价主要对上述物质的危险及有毒危害等级进行划分,挑选有代表性的物质,通过计算分析事故状况下毒物泄漏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范围,从而提出事故应急的措施。
8.4 风险识别
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的生产特点,确定风险识别范围如下:
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焚烧车间库房、柴油储罐、废气处理系统、危废仓库等。
物质风险识别:危险废物、燃料、中间产物、^终产物及处置过程中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
8.4.1 生产装置危险性
⑴ 柴油泄漏
燃油系统漏油,当空气中的可燃物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浓度时,若遇明火或静电花会立即爆炸起火。
⑵危险废物泄漏
收集来的危险废物以储罐、桶装或袋装,在收集、贮存、焚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泄漏,由于危险废物中存在易燃、有毒及腐蚀性物质,一旦泄漏会对周围人员及环境产生影响。
⑶锅炉系统
本项目拟建1台余热锅炉,如果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可能造成锅炉严重缺水、超压,会造成锅炉爆炸事故。
⑷电力电缆系统
本项目设有电力电缆,电缆故障产生的电弧以及附近发生火灾引起电缆的绝缘物和保护套着火后具有沿电缆继续延烧的特点,扩大火灾范围和火灾损失。
(5)机械伤害危险
① 本项目配备变配电室等设施,设如防护设施缺陷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各电气设备的非带电金属外壳,由于漏电、静电感应等原因,操作人员在操作时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② 本工程的主机械设备热水锅炉、热网循环水泵、变频补水泵、皮带输送机等有可能造成机械伤害的危险。车辆的装载和驾驶、车辆及驾驶管理等方面的缺陷也有可能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③ 灼烫
高温压力管道,承压部件部位可能由于蒸汽泄漏造成操作人员被灼烫,巡检人员不小心接触高热管或热力设备也可能引起烫伤事故。
⑸ 不可抗拒的原因
本工程所处地域较为开阔,因此各高架的建筑构物,如烟囟、主厂房、配电装置等,在雷雨季节均有可能遭雷击,产生火灾、爆炸、设备损坏、人员触电伤害事故,如遇台风因素,也有可能造成构筑物吹落甚至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⑹ 设备故障
由于设备使用年限或其他原因,比如配电设备掉闸、雷击等造成脱硫、除尘设备的故障,导致污染物不经过处理或不完全经过处理就排入大气。
⑺ 人员管理
由于松懈、职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及人为失误等原因,也会带来危险,造成事故。包括在锅炉房控制失误导致污染控制措施不正常停机等。
⑻ 烟气净化系统故障
① 净化系统出现故障,此时焚烧炉烟气由排气筒直接排入空气,短时间内烟气中高浓度有毒物质扩散到空气中。
② 净化系统中急冷塔和干式反应器出现故障,从而使烟气中二噁英以较高浓度排入空气中。
③ 引风机因停电或设备故障停运时,除尘器内压力升高,废气、粉尘外溢,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危害。
④ 当除尘器某一单元出现滤袋破损时,将形成含尘气流短路,未经过滤除尘的废气直接排放进入空气中。
8.4.2 物质危险性
⑴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
⑵ 柴油
主要成份:链烷烃、环烷烃、单环芳烃、烷基苯、多环芳香烃、萘类等。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有特殊臭味。
健康危害:本品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可致皮肤冻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⑶ 未处理废气
主要成份: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
① 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属于2.3类有毒气体;
此外,“二噁英”,英文名Dioxin,属于氯代三环芳烃类化合物。1995年,美国环境保护局认为它有生殖毒性、内分泌毒性和抑制免疫功能,特别是可能使男性雌性化。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将其确定为一级致癌物。二噁英属于极毒化学品。
8.5 事故影响预测
8.5.1 潜在事故类型
项目潜在的风险事故类型为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以及事故状态下所造成的伴次生危害。
8.5.2 ^大可信事故及其源强
⑴ ^大可信事故
^大可信事故指在所有预测的概率不为零的事故中,对环境(或健康)危害^严重的重大事故。就本项目而言,^大可信事故为废液(以甲苯计)、柴油的火灾爆炸及废液(以三氯化磷计)泄露扩散。
事故概率可以通过事故树分析,确定事件后用概率计算法求得,也可以通过同类装置事故调查给出概率统计值。
根据资料统计各种事故状况的发生概率的频次,选取本项目的^大可信事故概率,具体见表8.5-1。
表8.5-1 化工项目潜在事故及发生频率一览表
根据表8.5-1分析可知,储存容器及储存物质发生泄漏及泄漏物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及泄漏中毒的概率为1.0×10-5次/年,由此确定本项目^大可信事故概率为1.0×10-5次/年,风险概率水平属于中等偏下概率的工程风险事件,应有防范措施,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2)^大可信事故泄漏量
根据项目原辅料的使用、存储情况及毒理毒性,本项目选取贮存量大、燃烧热值高、易挥发且爆炸极限低的柴油、甲苯作为事故危险物质,选取毒性较大的三氯化磷作为泄露有毒物质。因项目^大可信事故危险物质为柴油、甲苯和三氯化磷。
柴油——本项目使用的是0#柴油,储存方式采用的是20m3的储罐储存。甲苯——本项目考虑废液储罐中涉及的甲苯,储罐大小15 m3。
三氯化磷——本项目考虑废液储罐中涉及的三氯化磷,储存方式采用的是15m3的储罐。
柴油储罐、废液储罐破损泄漏量以液体泄漏量Q用伯努利方程计算。事故泄露以控制在5分钟计。
式中:
QL——液体泄漏速度,kg/s;
Cd——液体泄漏系数,此值常用0.6-0.64。
A——裂口面积,m2;
P——容器内介质压力,Pa;
P0——环境压力,Pa;
g ——重力加速度。
h ——裂口之上液位高度,m。
本法的限制条件:液体在喷口内不应有急剧蒸发。
项目各储罐参数详见表8.5-2;储罐液体的泄漏量详见表8.5-3。
表8.5-2 项目各储罐液体泄漏源参数表
表8.5-3 项目储罐液体泄漏量数据表
⑶ ^大可信事故毒性液体泄露蒸发量
泄漏液体的蒸发分为闪蒸蒸发、热量蒸发和质量蒸发三种,其蒸发总量为这三种蒸发之和。
对于风险评价预测所需的源强考虑的是气相的速率,因此,对于本项目而言,泄漏量主要是质量蒸发。
①闪蒸量可按下式估算
Q1=F·WT /t 1
式中:
Q1——闪蒸量,kg/S;
WT——液体泄漏总量,kg;
t1——闪蒸蒸发时间,s;
F ——蒸发的液体占液体总量的比例;按下式计算
式中:
Cp——液体的定压比热,J/(kg·K);
TL——泄漏前液体的温度,K;
Tb——液体在常压下的沸点,K;
H ——液体的气化热,J/kg。
②质量蒸发可按下式估算
质量蒸发速度Q3按下
式中:
Q3——质量蒸发速度,kg/s;
a,n——大气稳定度系数,见表A2-2;
p——液体表面蒸气压,Pa;
R——气体常数;J/mol·k;
T0——环境温度,k;
u——风速,m/s;
r——液池半径,m。
液池^大直径取决于泄漏点附近的地域构型、泄漏的连续性或瞬时性。有围堰时,以围堰^大等效半径为液池半径;无围堰时,设定液体瞬间扩散到^小厚度时,推算液池等效半径。
表8.5-4 液池蒸发模式参数
表8.5-5 毒性液体泄漏质量蒸发系数表
气象条件的选取:有风时选取全年平均风速3.1m/s,静小风时选取风速1m/s。参照类比调查相关资料设定,计算出有风时和静小风时泄漏液体蒸发量详见表8.5-6。
表8.5-6 各液体泄漏质量蒸发量数据表
⑷^大可信事故源强
本项目^大可信事故源强见下表8.5-7。
表8.5-7 ^大可信事故源强
8.5.3 事故状态下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⑴预测模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在事故后果评价中采用下列烟团公式:
式中:
C --下风向地面 坐标处的空气中污染物浓度(mg.m-3);
--烟团中心坐标;
Q--事故期间烟团的排放量;
σX、、σy、σz——为X、Y、Z方向的扩散参数(m)。常取σX =σy
对于瞬时或短时间事故,可采用下述变天条件下多烟团模式:
式中:
--第i个烟团在 时刻(即第w时段)在点(x,y,0)产生的地面浓度;
--烟团排放量(mg), 为释放率(mg.s-1), 为时段长度(s);
、 、 --烟团在w时段沿x、y和z方向的等效扩散参数(m),可由下式估算:
式中:
和 --第w时段结束时第i烟团质心的x和y坐标,由下述两式计算:
各个烟团对某个关心点t小时的浓度贡献,按下式计算:
式中n为需要跟踪的烟团数,可由下式确定:
式中,f为小于1的系数,可根据计算要求确定。
⑵气象条件的选取
气象条件选取不同风速、不同稳定度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⑶预测结果及评价
计算不同稳定度不同风速下的有毒有害物质三氯化磷漏事故预测结果见表8.5-8、表8.5-9;
表8.5-8 有风气象条件下泄漏预测影响预测结果
注:排放期为泄漏后开始蒸发期算起,消除期为采取措施将泄漏物处理完毕后(源强消失)算起。
表8.5-9 静、小风气象条件下泄漏预测影响预测结果
注:排放期为泄漏后开始蒸发期算起,消除期为采取措施将泄漏物处理完毕后(源强消失)算起。
表8.5-10 泄漏情况下预测半致死浓度范围
预测结果分析:若三氯化磷发生泄漏,有风、静小风时出现超标,超过短时接触限值的^大距离为551.5米,有风、静小风时半致死浓度范围分别为33.2米和17.6米。
企业除事故防范措施外,还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周边社区、社会应急避险措施或采取短时间人员避险措施。
8.5.4 火灾及爆炸后果分析
由泄漏后果判断,当发生泄漏时,泄漏物形成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液体遇明火会产生池火和喷射火;两相混合物遇明火发生爆炸。
爆炸是突发性的能量释放,造成大气中破坏性的冲击波、爆炸碎片等形成抛射物,造成危害。其危害后果在本项目的安全评价中有详细描述,在本风险评价中不进行定量分析。主要引用其评价结论,详细如下:柴油爆炸时^大死亡半径为15.3 米。废液(假设以甲苯计)爆炸时^大死亡半径为13.8 米。
8.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8.6.1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环境风险回顾性评价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已建项目已进行过环境风险评级,并制订了环境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的内容有:
(1)已建项目主要生产装置及能力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已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为9000t/a,类别共涉及22大类均可进行焚烧处置。
(2)重大危险源辨识
柴油临界储存量约20t。已建项目柴油储存15天的量,即为0.9t,确定本项目无重大危险物质。
已建项目风险评价为二级。
(4)火灾、爆炸危险评价
焚烧炉发生爆炸时的危害^大,主要是对距离事故源点28.6m内的现场职工造成影响。
柴油储存区发生事故时,距柴油罐25m的设施将被烧毁,人员在1min内不及时撤离,将会造成全部死亡;同时半径在37.85m内的设施和人员将严重被破坏和烧伤。半径在37.85~55m以内的设施和人员也将受到不同程度损伤,半径在55~85m以内的设施和人员会受到轻微损伤。半径在85m以外的设施和人员几乎不受影响。火灾引起的大气二次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烟尘等,浓度范围在数十至数百mg/m3之间,对于下风向的环境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有较大影响,长期影响甚微。因此,一旦发生火灾,释放出大量的能量,对任何设备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害,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对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预防,加强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大程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一旦发生事故,要是事故的危害降低到^低限度。
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消防污水如果进入地表水或地下水环境,可能会对水环境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本项目设置300m3的消防污水收集池(特别是对进入清下水系统的消防污水的收集),杜绝消防污水直接进入水环境。
事故时各污染物对各保护目标浓度贡献均能达标。因此本项目在废气处理设施失效和焚烧处理设施因故障应急排气时,本项目^大可信环境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但比正常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显著加大,应采取防范措施尽量避免事故排放。
(6)液体废物泄漏影响分析
收集来的液体危险废物初步确定均用300L桶装,贮存于仓库内。由于贮桶损坏,导致液体废物外溢,造成对贮存土地污染,若是挥发性物质,也会对厂区内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因项目置于室内,设施底部高于地下水^高水位,有隔离设施、耐腐蚀、防渗透措施等,并且周围设有围堰。所以,当事故时,液体可迅速流入围堰进行收集,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若为挥发性液体,因贮存场所通风条件良好,且泄漏量不大,因此,对厂区和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7)运输事故环境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的汽车运输需要严格按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进行,危险废物装车前,根据信息单(卡)的内容对废物的种类应进行检查、核对;运输过程中设置防渗漏、防溢出、防扬散措施;不得超载;严格按照设定的运输路线行进,避开人群密集区;当发生翻车事故时,应立即使用随车的应急器材进行清理,清理中产生的废物也一起带回公司进行焚烧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机构设置
建议本项目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即组建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承担该公司运行后的环保安全工作。
安全环保机构组建后,根据公司管理要求,结合当前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新沂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和完善的事故应急计划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手段和设施,同时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②选址、总图布置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本项目的物料性质和毒性,参照相关的毒物、危险物处理手册,采取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
在选址方面主要有:本项目厂址选择应全面考虑厂区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认真收集地形测量、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区域规划等基础资料,选定技术可靠、经济合理、交通方便、符合安全卫生与环境要求,公用工程配套的设计方案;厂址应充分考虑地震、软地基等地质因素以及飓风、雷暴等气象危害,采取可靠技术方案,避开不利的地质条件;厂址应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的威胁。凡可能受江、河威胁的场地高程设计,应符合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1994)的有关规定,并采取有效的防洪、排涝措施;厂址应符合当地规划,危险废物焚烧厂厂界距居民区应大于800米。
总图布置方面:厂区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人流和货运应明确分开,厂区道路应根据交通、消防和分区的要求合理布置,力求顺通、库区等危险场所应为环行,路面宽度按交通密度及安全因素确定,保证消防、急救车辆畅行无阻。
③工艺及设备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
建立完整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法,工艺规程中除了考虑正常操作外,还应考虑异常操作处理及紧急事故处理的安全措施和设施。
设备的选型及其性能指标应符合工艺要求。应根据不同物料的特性和生产过程选择合适的设备材质,在充分考虑主体设备的安全可靠性的同时,不应忽视次要或辅助设备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性。应严格控制设备及其配件(如垫片等)的制作、安装质量,确保安全可靠。对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其受腐蚀情况,并及时予以更新。
④危险废物运输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
运输过程中要防渗漏、防溢出、防扬散,不得超载。有发生抛锚、撞车、翻车事故的应急措施(包括器材、药剂)。运输工具表面按标准设立危险废(货)物标识。标识的信息包括:主要化学成分或废物名称、数量、物理形态、危险类别、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
危险废物根据成分进行分类收集和运输。收运人员出车前应获取废物信息单(卡)。危险废物装车前,根据信息单(卡)的内容对废物的种类应进行检查、核对。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不宜混装运输。
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危险品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要执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1998)规定。
⑤危险废物贮存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
设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及导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还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隙。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间隔断。贮存易燃易爆的危险废物的场所应配备消防设备,贮存剧毒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有专人24小时看管。
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必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贮存。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单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设置警示标志;设置围墙或其他防护栅栏;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应急防护设施。保持通风;有避雷、接地线装置;消防的注意事项;盛装可燃或者易反应废物的容器与公共设施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相容废物贮存之间应有安全距离。
为防止固废渗滤液渗漏,应在危险废物储存区的边坡和底部都铺设双重防渗系统,防渗系统由过滤层、主渗滤液收集层、保护层、防渗层、地基土等8层组成。防渗系统通过防渗层防止渗滤液污染周围的生态环境。并设置固废渗滤液收集系统,将渗滤液收集至收集池,采用保护措施后,送焚烧炉焚烧。
为了防止泄漏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与焚烧厂方分开;经鉴别后的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专用贮存车间内;危险废物贮存车间内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均用防渗的材料建造,并保证与危险废物相容;墙面、棚面作防吸附处理,用于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使用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反应的贮存容器,并保证完好无损,标注贮存物质名称、特性、数量、注意事项等标志,液体危险废物注入开孔直径为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保存。
⑥焚烧系统
拟建的焚烧炉如发生各种原因的设备故障,均会自动停炉。停炉时,设备中的气体管道阀门自动关闭(其有储能功能),且进风阀门也关闭。切断产气的源头,将炉内的可燃烟气封闭在炉内不外排,整个系统不会有废气的产生。
针对停电,自动停炉时等待事故排查之后,燃烧炉再重新点火启动整个系统;针对停水,设备中有除盐水箱、水箱、备用水泵,可提供焚烧炉继续运行2-3小时,并提供故障报警,提供排出故障;烟气净化系统出现故障时,停炉处理,等待故障解决后再焚烧处理。
针对爆炸:a、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4.2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均可进行焚烧”的要求,故针对易爆的或有放射性的废弃物不进行处理。b、如在投入时混入少量的易爆性物质,拟建项目采用的回转窑拥有可靠的防爆措施:由炉顶部打开泄压;二燃室出口有泄压阀,如压力超过设定就会自动泄压;有效的控制空气量的供给防止过量的气体产生。针对易燃性物质,进入回转炉内后,通过控制空气的供给来控制其燃烧状态。
拟建项目焚烧炉采一、二级报警:
二级报警是对焚烧炉设备某一设备出现故障但还不会对人和设备造成损坏,不会出现严重的后果的,对于此类故障采用二级报警,对于二级报警的表现和处理方法:显示所报警设备的名称及大约的故障类形,启动声音报警器以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并自动停掉与之相关的设备.以保护设备出现更大的故障。
一级报警是对焚烧炉设备某一设备出现严重故障,可能会出现对人和设备造成损坏的,采用一级报警。对于一级报警的表现和处理方法:显示所报警设备的名称及可能的故障类形,启动声意报警器能提本操作人员注意,并自动停止整个系统,打开安全阀门,关闭进风阀门,以保护设备与人身安全。
拟建项目焚烧系统应急系统设置如下:
当系统遇到停水时:备用水箱内的水可供系统正常使用2-3小时。
突然停电时的安全停止装置:当系统遇到停电时,自动停止整个系统,同时由设备自备电源打开安全阀门,并关闭气化炉的进风阀门。保证气化炉内与外界零压差。
异常燃烧时安全停止装置:当燃烧炉内温度极速上升而超过设定的极限温度后,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系统自动启动一级报警。
极低水位时运转停止装置:当水位传感器感应到水位低于极低水位时,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系统自动启动一级报警。
异常燃烧时的报警装置:当燃烧炉内的温度极速上升超过正常范围但还没有达到极限温度时,启动二极报警。
(9)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事故预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发生事故时,能以^快的速度发挥^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的目的。
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必须以“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立足点应在“防”。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90)环管字第057号文的要求,通过对污染事故的风险评价,各有关企业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订污染事故发生的应急工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及实施突发性事故应急办法等。
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确定本公司的危险目标即可能发生危险的装置区、储存区或其它的功能区如公用工程区等。
确定在事故时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公司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常设机构。需明确小组的的职责,主要职责为:制定和修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训练和演习;检查各项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发布和解除各项命令;负责向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以及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妥善处理事故并总结经验教训。
应急救援设施、设备与器材保障。如配备室内消火栓、泡沫产生器、移动式泡沫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安全淋浴洗眼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手动火灾防爆报警器、警铃、警灯等。
同时还应配备个人的防护器材见表8.6-1。
表8.6-1 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表
在发生焚烧炉火灾、爆炸事故、HCl等污染物事故、液体废物泄漏事故、油储罐泄漏引发燃烧事故时,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①内部保障措施:由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统一指挥,包括抢修、现场救护、医疗、治安、消防、环保、交通管理、通讯、供应、运输、后勤等人员;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周围地区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互救信息等存放在指定地点、指定保管人;设有固定电话对外报警系统,应急救援小组的手机网络系统;配备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
②外部救援有:与当地一些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强企业间的互助合作,提高彼此间的应急救援能力;与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任何时侯都能够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相关政府各职能部门有: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市急救中心、市疾病控制中心、市公安局、市人民医院等。
8.6.2 技改项目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8.6.2.1 风险防范措施
在已建工程现有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适当补充完善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及罐区泄漏、火灾爆炸
由于危险废物中存在易燃、有毒就腐蚀性物质因此在其贮存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库区按GB190的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暂存库及储罐必须安装良好的避雷装置和降温设施,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温度升高起火;贮存区域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仓库区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消除可燃气体和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输送易燃、易爆液体的管道,必须设置防静电功能,消除火源;禁止使用易撞击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控制贮存量;按防火防爆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保持消防道路的畅通;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库的管理制度。
(2)泄漏事故和贮存场所的预防
泄漏事故的预防是生产和储运过程中^重要的环节,发生泄漏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扩散等一系列重大事故。因此,选用较好的设备、精心设计、严格管理和强化操作人员的责任心是减少泄漏事故的关键。
① 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② 采用大风量通风设施,避免死角造成有害物质的聚集。
③ 废物的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反应等特性。
④ 贮存场所设有集排水和防渗漏设施。
⑤ 贮存场所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
⑥ 贮存场所远离焚烧设施并符合消防要求。
⑦ 经常检查贮存容器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废物的泄漏,拟采取如下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① 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熟悉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掌握相应的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的职责,熟悉危险废物分类与包装标识要求;熟悉装卸、搬运危险废物容器、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对运送途中的紧急情况,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了解危险废物的危害性,以及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在运送过程中穿戴防护用品,坚持两年体检一次,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② 运送过程中当发生翻车、撞车导致危险废物大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立即向本单位应急事故小组取得联系,请求当地公安交警、环境保护或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的支持。同时,运送人员还将采取下述措施:
a.立即请求公安交警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b.对溢出、散落的危险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吸附材料吸收处理;
c.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穿戴防护用品,清理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进行消毒处理;
d.如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将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到医院接收救治;
e.对被污染的现场地面清洁人员还将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3) 尾气处理系统故障预防措施
① 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② 对布袋除尘系统和排气管道应经常检验其气密性,查看其是否堵塞或破损,必要时进行更换。
③ 严格控制急冷塔出口温度及喷水量,使水分完全雾化、蒸发,降低水分对布袋除尘器的布袋产生影响,设备停运时,布袋除尘器进行保温。
(4)易燃易爆物焚烧风险预防措施
针对焚烧过程中尤其是焚烧易燃易爆物时可能存在的炉体气压急剧变化,对炉体专设卸压系统,确保焚烧过程的安全。
8.6.2.2 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救援指挥系统是应在紧急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救援处理的体系,该系统对事故发生后作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理事故,减少事故损失是^必要的。事故救援指挥系统包括组织体系、通迅联络、人员救护等方面内容,中化公司在建项目已制定的环境应急救援预案中包含本方面内容,本项目投产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完善。
在安全管理方面,对运入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或运出的残渣应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工作的通知》(苏环控(1997)134号)中的要求执行。
8.6.3 风险应急预案
本技改项目风险应急预案中各要求以现有预案为主,包括组织体系,组织职责,通讯连络,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应急监测,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和器材,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事故善后处理等。焚烧炉安装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监测CO、烟尘、SO2、NOx等,同时根据项目特点,补充事故状态下各主要污染物因子应急环境监测方法等,具体见表8.6-2。
表8.6-2 各主要污染物因子应急环境监测方法
8.6.4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三同时”
本工程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三同时”详见表8.6-3。
表8.6-3 本工程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三同时”一览表
项目^大可信事故为柴油、废液(以甲苯计)泄漏引起燃烧爆炸,有毒物质废液(以三氯化磷计)发生泄漏。柴油爆炸时^大死亡半径为15.3 米。废液(假设以甲苯计)爆炸时^大死亡半径为13.8 米。若废液(以三氯化磷计)泄漏,有风时和静小风出现超标,^大超标距离为551.5米,有风、静小风时半致死浓度范围分别为33.2米和17.6米。项目生产中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同时还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周边社区、社会应急避险措施或采取短时间人员避险措施。
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易挥发组分散发的气体,成分复杂,具不确定性,但总体可归类为有毒有害废气,本项目利用厂方已建封闭的贮仓,安装抽气装置使贮仓内形成并保持微负压防止废气逸散,然后将该气体作为一次风导入焚烧炉焚烧处理。本次环评认为该处理途径可行,但项目方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规范化操作,并加强日常管理,使该废气不外排或尽可能少排。
焚烧车间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焚烧尾气。焚烧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不完全燃烧产物、烟尘、酸性气体、二噁英等,焚烧尾气急冷塔+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引风机+一级洗涤+二级洗涤组合工艺处理后,经35m排气筒达标排放。
该方法优点是设备简单,易维修,消石灰输送管线不易阻塞。
燃烧炉内部耐火材料采用浇制方法,耐高温、不易脱落,易于维修。
引风机高温烟道采用碳钢内衬耐火浇注料,低温烟道采用碳钢内衬玻璃钢材料。
布袋采用PTFE+PTFE覆膜滤袋,耐酸、耐腐、耐冲击,易于更换。
烟囱采用钢筋混凝土內砌耐酸粘土砖制作。烟气管道高温部分采用内衬耐火浇注料,低温部分采用碳钢内衬玻璃钢材料。
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详见表9.1-1。
表9.1-1 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一览表
(1)烟尘治理措施评述
项目焚烧尾气中的烟尘通过布袋除尘来削减排放量。
布袋除尘
带着较细粒径粉尘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烟气由外经过滤袋时,烟气中的粉尘被截留在滤袋外表面,从而得到净化,再经除尘器内文氏管进入上箱体,从出口排出。附着在滤袋外表面的粉尘不断增加,使除尘器阻力增大,为使设备阻力维持在限定的范围内,必须定期消除附在滤袋表面的粉尘:由PLC控制定期按顺序触发各控制阀开启,使气包内压缩空气由喷吹管孔眼喷出(称一次风),通过文氏管,诱导数倍于一次风的周围空气(称二次风)进入滤袋,使滤袋在一瞬间急剧膨胀,并伴随着气流的反向作用,抖落粉尘。
布袋除尘器采用分室、在线脉冲清灰,清灰采用压缩空气,从滤袋背面吹出,使烟尘脱落至下部灰斗。采用PLC控制吹灰。为防止布袋结露,下部灰斗设电加热装置。烟气进口温度180℃,烟气出口温度降至160℃,有效地防止结露现象产生,同时能延长滤布的使用寿命。
该除尘组合是一种成熟的处理工艺,本公司一期项目已上该处理工艺,并已通过环保验收投产,其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因此本技改项目评价取99%的除尘效率是^可靠的,可以保证焚烧尾气中的烟尘稳定达标。
(2)酸性气体治理措施评述
酸性气体通过干式脱酸塔和洗涤喷雾系统来处理。
①干式脱酸塔
经过急冷降温后的烟气从脱酸塔底部进入,在塔内通过喷入石灰粉进行脱酸处理。石灰粉储存在石灰仓内,通过圆盘给料机、罗茨风机连续均匀地将石灰粉(Ca(OH)2)喷入脱酸塔内,Ca(OH)2和烟气中的SO2、SO3、HCl和HF等发生化学反应,生成CaSO3、CaSO4、CaCl2、CaF2等。同时烟气中有CO2存在,还会消耗一部分Ca(OH)2生成CaCO3。
②烟气湿法脱酸
在引风机后设置一级洗涤塔,其作用是将高温的烟气通过喷水的方式急速降温到水的饱和温度,然后再进入二级洗涤塔。对酸性气体用湿法处理,可提高处理效果,并减少处理成本;为了保证洗涤塔碱液的洗涤效果,对碱液的pH值实现自动检测和控制。
通过对烟气的洗涤除去其中的酸性气体。从洗涤塔出来的废水进入洗涤水池,调节PH值后再打入洗涤塔内,进行循环使用。
洗涤塔上面有一个波纹状除雾器,通过该除雾器可从烟气流中去除所有液滴。除雾器带有冲洗喷头,可间歇地喷入高压清洁水清洗除雾器,去除可能沉淀其上的盐类物质。
(3)二噁英控制措施评述
急冷塔可以避免二噁英的再次产生,干式脱酸和活性炭吸附可以削减二噁英的排放量。
①急冷塔
采用顺流式喷淋塔,高温烟气从喷淋塔项部进入,经过布气装置使烟气均匀地分布在塔内,喷淋塔顶部喷入洗涤水池中的水,与烟气直接接触使烟气温度急速下降,从500℃骤冷至200℃,可以避开二噁英再合成的温度段,从而达到抑制二噁英再生成的目的。烟气在急冷的过程中,除了降温,还有洗涤、除尘的作用。脱除的一部分飞灰从急冷塔底部排出,去后续工艺固化处理。
急冷水的雾化通过雾化泵实现。雾化泵由喷枪、水路系统、气路系统等组成。
急冷喷枪采用气液两相喷嘴,喷出细小的雾化水到烟气中。喷枪有两路输入:一路为水、另一路为压缩空气,急冷喷枪设置为2套,其中一套作为备用。
急冷水喷水量根据烟气出口温度自动调节,当该温度高于设定温度时,喷嘴喷出的急冷水量增加,反之,则减少急冷水量,同时根据喷水量自动调整压缩空气用量。
②活性炭吸附
在脱酸塔出口烟道内喷入干活性炭粉,控制二噁英的排放。由于活性炭高的比表面积,表现出较好的二噁英的吸附效果。加入的活性炭在反应器中湍流流动,经在布袋除尘器和反应塔之间的反复循环,二噁英与活性炭粒有充足的接触时间,这些污染物大部分^终被脱除掉,并达到要求的排放浓度。
(4)挥发性重金属控制措施评述
挥发性重金属通过活性炭吸附来治理。
在脱酸塔出口烟道内喷入干活性炭粉,控制重金属的排放。由于活性炭高的比表面积,表现出较好的重金属的吸附效果。加入的活性炭在反应器中湍流流动,经在布袋除尘器和反应塔之间的反复循环,重金属与活性炭粒有充足的接触时间,这些污染物大部分^终被脱除掉,并达到要求的排放浓度。
危废贮存、配伍过程应尽可能减少敞开式操作,对含易挥发溶剂和物料均采用密闭操作,有效的降低溶剂和物料的挥发,减少了溶剂和物料的损失。厂方应建设相对密闭的贮仓,安装抽气装置使配伍设施内形成并保持微负压防止废气逸散,配备泄露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加强废物贮存管理,不准暴露在环境中,加强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减少人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空物料桶及时收集外运,禁止在厂区内长期特别是敞口露天堆放。
项目废气防治措施治理效果详见表9.1-2。
表9.1-2 项目废气处理工艺及处理效果表
项目焚烧炉尾气治理设备及构筑物总投资为1310万元,废气处理装置运行费用主要包括电费、设备折旧及维修费、活性炭更新费用、药剂费等,年运行费用合计约52.34万元,在企业的承受范围内。
尾气处理系统中的二次洗涤过程是通过喷入碱液中和烟气中酸性气体,为了保证洗涤塔碱液的洗涤效果,通过自动检测和补充液碱对碱液的pH值实现自动控制。与此同时,会产生浓度较高的含盐废水,采用三效蒸发器蒸发析盐处理,其处理能力为330t/a。所得水处理残渣交光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填埋,蒸发析盐后的水回用于车辆的清洗。工艺流程及物料平衡见图9.2-1。
图9.2-1 蒸发析盐工艺流程及物料横算图
由于本项目同已建项目处理工艺基本一致,产生的废水中所含污染因子相同,因此已建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对本项目产生废水同样是有效的。
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50t/d,一期污水量为14.3t/d,污水处理站余量为35.7t/d,本期进污水处理站污水量约为9.22 t/d,故利用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完全满足处理要求。污水站处理工艺简图见图9.2-2:
图9.2-2 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简图
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进入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⑴水量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且项目产生的COD、SS、氨氮等污染因子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综合水质能够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且废水中无超出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的特征污染因子。园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规模为7500m3/d,园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规模为7500m3/d,从区域水污染调查可知,目前现有及在建的企业共计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废水量约6598m3/d,园区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为912m3/d,本技改项目废水排放量约为9.22m3/d,因此,园区污水处理厂有足够的容量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从水质、水量上来说,项目废水可以全部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水质
本项目排水水质见表9.2-1。
表9.2-1 项目水质情况表
由表9.2-1可知,本项目废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本项目在水质上经园区污水厂处理后接入可行。
(3)管网
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整个化工园区,其管网建设与园区污水厂配套同时实施,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已铺到企业门前,一期已建项目产生的废水已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因此,从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和管网建设上来说,厂区废水接管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焚烧残渣、水处理残渣、飞灰送至光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填埋。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物贮存渗滤液送入本焚烧炉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则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地下水的保护问题,对废水收集管道、废水贮存、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cm/s。防渗地坪主要是三层,从下面起第一层为土石混合料,厚度在30-60cm,第二层为二灰土结石,厚度在16-18cm,第三层也就是^上面为混凝土,厚度在20-25cm。
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及配伍过程中也要采取粘土铺底,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一般污染区防渗措施:生产区路面、维修车间仓库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通过上述措施可使一般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加强施工管理,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在厂区周围建设完善的防洪、排水系统,加强维护。
采取以上措施能有效防止废水、废液等下渗,污染地下水
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即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如低噪的风机、空压机、破碎机等,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对空压机、风机、水泵、真空泵等采用建筑隔声,避免露天布置,在风机出入风口加消声器,进出风口软连接等处理。
空压机属于低频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机型、采用抗性消声器、机座加设减震垫、空压机进出口与管道连接处建设采用隔振软接头、空压机表面包覆隔声材料等措施减少噪声辐射,并视条件设置单机隔音罩或集中设隔声房。
各类泵采用内涂吸声材料,外覆隔声材料等方式处理,并视条件进行减震和隔声处理。
另外,在车间及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等,以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内外种植一定的乔木类绿化带,不仅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还有利于美化厂区环境。
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9.6 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处理中心将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标清废物的类别和主要成份,并严格按《关于加强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安全包装,并在包装的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签。通过严格检查,严防在装载、搬迁或运输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不利情况。
公路运输是危险废物的主要运输方式,因此汽车的装卸作业是造成废物污染的重要环节。其次,负责运输的汽车司机也担负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故在运输中,本处理中心还将做到以下几点:
⑴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将经过环保主管部门及本中心的检查,并持有主管部门签发的许可证,负责废物的运输司机将通过内部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⑵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将设置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⑶车辆所载危险废物将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必要时将派专门人员负责押运。
⑷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也应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漏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⑸加强对运输车司机的管理要求,不仅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在车辆经过河流及市镇村庄时做到主动减速慢行,减少事故风险。
厂区内部已建有暂存仓库、料坑、储罐等贮存场所,厂区建设初期已考虑到后期的项目,因此已经预留有二期的贮存能力。具体见表9.6-1、表9.6-2。
表9.6-1 危废暂存仓库一览表
表9.6-2 危险废物贮存能力一览表
由表中可看出经鉴别后的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专用贮存设施内,本处置中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贮存场所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立专用标志,贮存面积在按正常贮存需要考虑的同时,还将满足应急情况对贮存面积的需求。
采用室内仓库贮存,分设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区,其中危险废物根据其种类和形态以及特性,将分别设置可燃废物、不可燃废物以及液体废物三个贮存区。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反应等特性,贮存容器应保证完好无损并具有明显标志。液体危险废物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mm并有放气孔的桶中保存。
在危险废物仓库内设有温度控制设备及防渗设施、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及气体导出口、安全照明和观察窗口、应急防护设施、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风系统。
9.7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可减轻扬尘的污染程度,缩小影响范围。主要措施对策有:
⑴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少量的砂、石料统一堆放、保存,以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棚布等覆盖;白灰等粉状材料运输进行袋装或罐装,禁止散装,并设专门的库房堆放,同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
⑵挖掘前,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及时清运开挖的土方与建筑垃圾,以防因长期堆放而表面干燥起尘。
⑶减少运输过程的扬尘,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装载量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散落,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期冲洗轮胎,车辆不得带泥、沙出施工场地。
⑷施工现场进行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⑸当出现风速过大等不利天气状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建筑材料进行遮盖。
另外,在设备调试过程中,尽量采用普通焚烧物,不直接焚烧危险废物,以免因废气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作导致焚烧废气直接排入环境。
通过以上措施,可基本防止施工中粉尘污染,不会对区域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⑴生产废水
工程建设时的生产废水主要有各种施工, 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沙。
⑵生活污水
它是由于施工队伍的生活活动造成的,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细菌和病原体。
上述废污水水量不大,但如果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同时会危害环境。所以,施工期废污水不能随意直排。施工期间,在排污工程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物料流失、散落和溢流现象,以减少废水的产生量,并尽可能预先铺设排水管道或建设临时污水收集池,将施工期废污水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由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为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将采取以下措施:
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⑵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
⑷混凝土需要连续浇灌作业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搅拌机运行时间压到^低限度。
除上述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外,施工过程中各种运输车辆的运行,还将会引起公路沿线噪声级的增加。因此,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项目建成、设备安装完成后设备的调试也尽量在白天进行。
施工垃圾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将涉及到土地开挖、管道敷设、材料运输、基础工程、房屋建筑等工程,在此期间将有一定数量的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
在本工程建设期间,前后必然有大量的施工人员工作和生活在施工现场,其日常生活将产生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处理,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苍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所采用的施工期间垃圾处理措施有:对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专门收集,定期将之送往环卫部门统一进入垃圾填埋场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9.8 厂区绿化
《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指标标准》中单位绿化标准规定:对环境有大气、噪声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12%。本项目设计绿地面积超过工程用地的12%,达到规定的要求。
项目的绿化在满足消防要求前提下,尽量利用空地种植草皮和高度不超过15cm含水量多的常青植物,由于有酸性气体排放,为了尽可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内外还将种植对酸性气体抗性强的树木,如夹竹桃、大叶黄杨、女贞、臭椿、印度榕、竹类等,具体种类视当地气候环境选定。绿化宽度一般应在10-15m。对办公区应进行重点绿化,种植观赏性树及铺设草皮,以创造较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9.9 “三同时”验收内容
本项目“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9.9-1。
表9.9-1 项目“三同时”验收内容一览表
本项目为企业配套固废焚烧炉建设项目,经查询,项目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发改委令2012年第21号)中鼓励类(“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1)《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性
经查询,项目建设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鼓励类(“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固废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江苏省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2)苏环管[2005]197号文相符性
项目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园区定位是以纺织染料、农药、生物制药及高科技精细化工等“中间”产品为主的化学产业区。园区环评批复中要求,对有放射性污染、重金属污染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技术政策禁止的项目一律严禁入园,项目为化工产品生产配套的固废焚烧炉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并且项目的建设也是符合地方规划要求及省文件精神的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苏环管[2005]197号文的要求。
(3)苏环管[2006]98号文相符性
《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文中规定生产的产品不得违反“四不准”和“十不批”,所作评价必须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并加强对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的审查;新布设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的园区、基地,心须进行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污染影响评价,增设环境风险评专章,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编制公众参与篇章,公众参与篇章中须说明发布公告的方式、公众反馈的意见及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等,并附公告的具体内容等书面材料。项目所生产的品种不属于“四不准”和“十不批”范围内,项目选址在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园区已做了环境污染影响评价,评价中对环境风险专章分析并编制公众参与专章,因此,项目不违反《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4)与苏政办发[2007]115号文相符性
项目位于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园区,园区内规划实行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并规划建设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环境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目前园区集中供热中心、污水集中处理厂已建成,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15号)的要求。
(5)苏政办发 [2011]108号文相符性
项目选址于江苏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内,产业园属于工业集中区,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厂区废水设有预处理设施,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强化对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废水经企业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能够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且项目通过设置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和自动阀门等措施,并力争于2014年上半年建设完成。项目所在区域实行集中供热。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集中收集和处理,严格控制工艺过程中逃逸性有机气体的排放。本项目技改完成后,厂区^终的卫生防护距离为400米。距离项目^近的敏感点位于项目西南方向约650米,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的有关要求。
(6) 苏政办发[2010]9号相符性
项目选址于江苏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内,产业园属于工业集中区,准予符合有关政策的化工生产企业入驻,项目的建设符合《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0]9号)中“使化工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改善,产品结构优化、产业聚集发展,管理严格规范等全面提高”的要求,项目通过加强污染物控制和治理、加强自动化控制技术,严格管理,确保项目投产后达到环保要求,符合9号文中总体要求和目标。
另外,该园区达9号文要求“全面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本项目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区域污水管网;本项目所在区域供热管网预计于项目投产前建好。能满足9号文关于“加强集中供热中心建设,满足集中供热条件的化工集中区,集中供热率要达100%”的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苏政办发[2010]9号中规定要求。
(7) 苏政发[2013]113号文相符性
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不在苏政发[2013]113号文所规定的生态红线区之内,据^近红线区域(新沂河(沂河趟)洪水调蓄区)100m,符合生态红线区域规划要求。
(8) 苏经信材料[2014]21号文相符性
本项目为厂区配套危险废物焚烧炉建设项目,属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属于苏经信材料[2014]21号文中规定的暂停审批的化工园区内一般建设项目,符合化工园区专项整治相关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处置总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首推回收利用:生产系统内无法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通过系统外的危险废物交换、物质转化、再加工、能量转化等措施实现回收利用。其次是焚烧:可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并可回收利用其余热。^终为安全填埋:适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组分和能量的危险废物。
焚烧法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即以一定量的过剩空气与被处理的有机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在高温下氧化而被破坏。焚烧的主要目的是尽可能焚毁废物,使被焚烧的物质变为无害和^大限度的减容,并尽量减少新的污染物质产生,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因此焚烧是一种可同时实现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置技术。焚烧法不但可以处理固体废物,还可以处理液体废物、气体废物;不但可以处理城市垃圾和一般工业废物,还可用于处理危险废物。
拟建项目焚烧的22大类废物均属于不宜回收利用其有用组分、具有一定热值的危险废物,因此,选择焚烧法进行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是适宜的。
随着焚烧技术的发展,焚烧设备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其炉型结构也越来越完善,各种炉型的使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各不相同,下述是几种比较成熟常用的炉型。
⑴炉排型焚烧炉:炉排型焚烧炉是使用^普遍的一种连续式焚烧炉,常用于处理量较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中。炉排型焚烧炉的特点是废物在大面积的炉排上分布,厚薄较均匀,空气沿炉排片上升,供氧均匀。炉排炉的关键技术是炉排,一般可采用往复式、滚筒式、振动式等型式。运行方法和普通炉排燃煤炉相似。由于炉排型焚烧炉的空气是通过炉排的缝隙穿越与废物混合助燃,所以,小颗粒的渣土、塑料(粒径<5mm)等废弃物会阻塞炉排的透气孔,影响燃烧效果。
⑵回转窑式焚烧炉:也称为回转炉、回转窑等。炉子主体部分为卧式的钢制圆筒,圆筒与水平线略倾斜安装,进料端略高于出料端,筒体可绕轴线转动。此种炉型燃料种类适应性强,用途广泛,基本适用于各类气、液、固燃料。运行时,废物从较高一端进入回转炉,焚烧残渣从较低一端排出,液体废物可由固体废物夹带入炉中焚烧,或通过喷嘴喷入炉中焚烧。该设施的优点是可连续运转、进料弹性大,能够处理各种类型的固体和半固体危险废物,甚至液体废物,技术可行性指标较高。易于操作。与余热锅炉连同使用可以回收热分解过程中产生的大量能量,因此,其能量额定值非常高。运行和维护方便。从目前国内外的情况来看,采用回转窑式焚烧炉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的比例是较高的。
⑶流化床焚烧炉:由一个耐火材料作衬里的垂直容器和其中的惰性颗粒物(一般可采用硅砂)组成,空气由焚烧炉底部的通风装置进入炉内,垂直上升的气流吹动炉内的颗粒物,并使之处于流化状态。流化床的优点是:焚烧效率高,设计简单、运行过程开炉停炉较为灵活、投资费用少。但绝大多数的流化床装置通常仅接受一些特定的、性质比较单一的废物,不同的固体废物会干扰操作或损坏设备;由于燃烧速度快,易于生成CO,炉内温度控制比较困难。
除了上述常用的炉型外,用于处理工业废料的焚烧炉尚有:多膛式炉、液体喷射炉、烟雾炉、多燃烧室炉、旋风炉、螺旋燃烧炉、船用焚烧炉等小型焚烧炉。各种炉型处理固体废物的适用性见表10.2-1。
表10.2-1 各种焚烧炉的适用范围
上述各种炉型适用于不同废物的焚烧处理,其中炉排焚烧炉单炉处理量大,运行成熟、可靠,但投资较大且由于炉内活动部件多,焚烧温度不宜过高,因此,适用于处理量较大的生活废物焚烧处理;流化床焚烧炉有炉体较小、炉内活动部件少、炉体故障较少、运行稳定等优点,但由于热载体对炉体容易造成磨损,燃烧速度快,炉内温度不易控制,易产生CO(可促使二噁英再合成)等缺点,所以一般只适用于轻质木屑、污泥、煤等的焚烧处理,焚烧前还要将固体废物粉碎。
本项目焚烧处理的物料是危险废物,需处理的危险废物中有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因此,要求焚烧炉炉型对需处理的物料有广泛的适用性和灵活性,才能保证燃烬率。
危险废物焚烧装置的建设,在国内尚属起步阶段,而在营运过程中还要求安全、稳定的运行。回转窑焚烧炉在国外用于危险废弃物的焚烧处理已有成熟、可靠的设备和运行经验,在国内一些地区如沈阳、青岛、北京、保定等地均采用回转窑炉。因此,采用回转窑焚烧炉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建设并有助于保证安全可靠的运行,也利于操作人员的培训。
综合上述,本项目推荐采用回转窑型焚烧炉。
①焚烧炉内维持在950℃左右焚烧,可将废弃物内的有机物充分燃烧;二燃室内衬耐高温耐火材料,使炉本体燃烧室产生的烟气再次高温1100℃,滞留时间长达2s以上充分燃烧,彻底消除烟气中的有机物,使其燃烧效率达99.9%及焚毁去除率达99%以上,满足^新环保要求;同时可将大颗粒粉尘捕捉去除,降低尾气处理设备的负荷;
②良好的密封措施和炉膛负压,保证有害气体不外泄;
③配备废热回收利用装置,实现资源化;
④配备进口在线烟气速测仪,对主要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及时调整焚烧状态,并确保尾气达标;
⑤自动化程度高,采用自动进料、自动出灰、炉内温控等自动装置。
本项目焚烧炉均配备自动控制和监测系统,在线显示运行工况和尾气排放参数,并能够自动反馈,对有关主要工艺参数进行自动调节。自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进料系统控制、焚烧系统控制、热能利用系统控制和烟气净化系统控制等。
本项目采用PLC、计算机系统集中控制和分段控制相结合。设置集中控制室,布置常规控制盘设备。测量显示及报警项目有进料仓与送料系统各设备运行状态及位置显示;回转窑温度;回转窑冷却水水位;燃烧炉负压;冷却炉冷却水水位;冷却炉烟气出口温度;急冷塔烟气出口温度、布袋除尘器烟气出口温度;烟囱进口尾气实时在线监测。
PLC将实现如下焚烧炉的自动联锁和安全保护及辅助设备和阀门的自动启停和开关功能:冷却水水位与除盐水泵、给水电磁阀的联锁、冷却炉冷却水水位与给水电磁阀的联锁、燃烧炉负压与安全阀之间的联锁、燃烧炉温度与燃气燃烧器的联锁、气阀位置与冷却水循环泵的联锁、突然停电时的安全停止保护异常燃烧时的报警、安全停止保护、低低水位时的运转停止保护、误动作报警停止保护、断水保护、燃气供应中断保护。
本系统采用MCGS动态监控系统监视燃烧过程的动态过程,可即时了解系统的运行状况。
本系统设置装置的安全对策,具体有:自动停止装置、意外停电时的安全停止装置、异常燃烧时的安全停止装置、异常燃烧时的报警装置、回火、失火时报警装置、回火、失火对应的安全停止装置、低低水位时的运转停止装置、低水位时的报警装置、误动作报警停止装置、废弃物投入斗过载防止、停止装置、漏电、过流保护装置、紧急停止装置,任何情况下,都能使设备终止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本次环评按照各工艺系统用水量及对水质的要求,结合工程水源条件,合理确定给水、排水及节水方案;根据各废水产生点的水量、水质及环保要求,合理确定排水系统及废水回用措施,通过研究全厂给、排水水量平衡及水的回用和节水措施,实现清污分流、废水利用,保证企业安全、经济的运行。
项目采取以下措施节约能源及资源化利用废物:
⑴尽可能采用高效节能的设备,降低能源消耗。
⑵废物进入焚烧炉前充分考虑保持热值稳定,采用热值较高的废溶剂或废液作助燃剂,减少燃料油的消耗量。
⑶利用热交换器或焚烧炉冷却系统产生的热水对污水预处理污泥进行干燥预处理,节约燃料消耗量。
⑷余热回收系统可换取烟气从1100℃-500℃之间的热量,降低后续工艺的热负荷,减少急冷塔的喷水量,热能利用形式为蒸汽,可产生蒸汽6t/h。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处理中心将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标清废物的类别和主要成份,并严格按《关于加强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安全包装,并在包装的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签。通过严格检查,严防在装载、搬迁或运输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不利情况。
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将经过环保主管部门及本中心的检查,并持有主管部门签发的许可证,负责废物的运输司机将通过内部培训,持有证明文件;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将设置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车辆所载危险废物将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必要时将派专门人员负责押运;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也应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漏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不相容危废不能混放;贮存场所设有集排水和防渗漏设施;废物的贮存容器设置明显标志,容器采用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反应等的特征。
综上所述,本项目处置工艺中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法规。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焚烧处置废弃物是适宜的,采用的焚烧炉型式是较先进的、成熟的,水务管理与节水措施是经济、安全的,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节约能源及资源化利用废物,配套完善的尾气处理装置以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此外本项目通过对窑体和洗涤工艺的改进,达到了进一步充分焚烧目的,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建议该企业在项目建设和建成运营过程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生产全过程控制,从改进和优化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以及物料循环和废物综合利用等多个环节入手,不断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在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同时,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1.1 总量控制原则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省政府38号令)等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新、扩、改建设项目必须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取得排污指标后方可进行生产。主要通过对项目排污总量的核算,确定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依据管理要求核定其允许排放总量,作为建设项目申请排污指标的依据。目前环境管理实施的是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即区域排污量在一定时期内不得突破一定量,且必须完成区域节能减排目标要求。
11.2 总量控制因子
根据本项目排污特征并结合江苏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
⑴ 大气污染物:
总量控制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总量监控因子:HCl、CO、烟尘、氟化物、Hg、Cd、Pb、砷,镍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镭及其化合物、二噁英。
⑵ 水污染物
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
监控因子:pH、SS、总磷、石油类、总铅、总铬、有机磷农药、粪大肠菌群、总余氯、盐分。
⑶ 工业固体废弃物:外排量。
11.3 赛科公司已批总量指标
赛科公司现有及在建项目已批总量指标见表11.3-1。
表11.3-1 赛科公司已批总量统计表(t/a)
11.4 项目总量控制分析
项目实施后项目大气污染物“三本账”核算情况详见表11.4-1。
表11.4-1 项目大气污染物“三本账”核算表(t/a)
根据“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总量区域平衡”的原则,提出将表中有组织各污染物实际排放值为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值。
按达标排放计,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连云港市化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达到化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相应接管要求,项目建成后水污染物排放“三本帐”核算情况详见表11.4-2。
表11.4-2 本项目水污染物“三本帐”核算表
注:水污染物产生量为本项目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的量,排放量为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之前的排放考核量。水量的单位为m3/a,粪大肠菌群的单位为个/a,其它物质的单位为t/a。
评价提出将上表中各污染物^终排放值(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达标排放量),为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值。
对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按环保要求进行的处理或处置,故其固体废物排放申报量为0。
11.5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本技改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见表11.5-1。
表11.5-1 技改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排放控制指标申报表(t/a)
注:*为总量控制指标,其它为排放监控指标。
11.6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明细情况
本技改项目实施后,赛科公司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明细见表11.6-1。
11.7 总量控制途径
从现状监测的结果可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标准,环境容量较大;同时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各保护目标的预测浓度增加值均远低于评价标准。
项目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由灌南县和园区污染物排放情况,由当地环保部门从区域内削减或平衡解决。项目所排放的特征因子在区域中未有具体划分,所需总量可根据项目经处理后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量作为申请大气污染总量指标的依据,对项目排放的大气特征污染物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灌南县环保部门核批。
表11.6-1 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明细表(t/a)
,
注:*为总量控制指标,其它为排放监控指标。
12.1 经济效益分析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本次技改项目使公司新增了9000t/a的废物焚烧处理能力。本工程总投资4230万元,项目投产后,年平均处置废物收入为3150万元,年利润(税前)2447.76万元,投资回收期2.58年(税后)。本项目各项经济指标较好,项目的财务盈利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及抗风险能力,且可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12.2 社会效益分析
⑴完善了本地区对进区企业的配套服务,对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本地区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⑵促进固废焚烧处理技术的发展,实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⑶促进地区环保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服务。
12.3 环保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投入约4230万元,环保设施基本能满足有关污染治理方面的需要,投资合理。具体环保投资估算见表12.3-1。
表12.3-1 工程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在污染治理和控制方面有较大的投入,通过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并且可以达到预定的各环境类别的环境保护目标。对预防和杜绝可能产生的潜在事故污染影响也能发挥明显的作用。因此,本项目环保投入比较合理,污染物经过各项设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比较小。
为确保项目建设与当地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必须建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保员,负责企业内日常的环境管理、执法监督工作。
本项目为技改,赛科公司已设置专门的环保安全机构,配备专门的监测仪器和专职环保人员,负责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理,其主要职责为:
① 执行国家、省、市环保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环保法规、政策、条例,协调项目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全厂环境管理条例和章程。
② 负责全厂的环保计划和规划,负责开展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任务,统计整理有关环境监测资料并上报地方环保部门;“三废”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及不定期总结上报等工作。下设污水处理站和化验室,专门负责废水、废气等的监测。
③ 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检查、监督工程配套建设的污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监督环保设备等的运行、维修和管理情况,监督本厂各排放口污染物的排放状态。
④ 检查落实安全消防措施,开展环保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
⑤ 加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监测工作正常运行。
⑥ 参加本厂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工作。
⑦ 参与本厂的环境科研工作。
⑧ 参加本厂的环境质量评价工作。
该机构已配置管理人员3-4人,从事污染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环境监测。按有关环境保护监测工作规定,配置必要的监测仪器、分析仪器。监测人员均接受培训后上岗。
为更好地进行环境管理,建议采取以下管理制度:
⑴报告制度
凡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排污单位,应执行月报制度。月报内容主要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污染事故或污染纠纷等,具体要求应按省环保厅制定的重要企业月报表实施。
企业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或企业改、扩建等都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改、扩建项目,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苏环委[98]1号文的要求,报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审批。
⑵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监控制度
项目建成后,必须确保污染处理设施长期、稳定、有效地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处理设施,不得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范畴,落实责任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运行经费、设备的备品备件、化学药品和其他原辅材料。同时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对危险固废进厂、存放、处理以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记录。对医疗废物的处理,在将来条件允许时建设在线监测装置。
(3)环保奖惩条例
本项目建设期以及建成后,各级管理人员都应树立保护环境的思想,公司设置环境保护奖惩条例。对爱护环保设施、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者实行奖励;对环保观念淡薄,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境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及资源和能源浪费者一律予以重罚。
(4)其它制度
本项目建成后,除上述一般企业均须有的通用规章制度外,还必须制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①风险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②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等规章制度;
③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制度;
④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⑤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HSE)
⑥参加环保主管部门的培训制度;
⑦档案管理制度。
本项目环境监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中6的规定,具体为:
⑴ 污染源监测
建设单位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环保局联网。自动连续在线监测尾气烟尘、CO、SO2、NO2。对于尾气中黑度、氟化氢、氯化氢、重金属如铅、镉、砷、汞、铬、镍等及其化合物,每季度采样监测1次。对于尾气中二噁英,每年采样监测1次。
排入连云港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每月监测1次,每次2,每天1次,监测因子为pH、COD、SS、石油类、氨氮、总磷、砷、铅、汞、镉、总铬。
⑵环境质量监测
无组织废气监测:在厂界外设2个点,分别为上风向和下风向厂界,每年测两次,每次连续测5天,每天4次,监测因子SO2、烟尘、HCl、HF、Pb、CO、NO2、二噁英和臭气浓度。
声环境质量监测:在厂界布设8个点,每季测一次,每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测1次。
土壤:厂区内1个点,每年1次。监测因子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六价铬、挥发酚、总铅、总汞、总镉、总大肠菌群数、细菌总数、二噁英。
地下水:厂区内1个点,每年1次。监测因子pH、汞、总铬、铅、镉、铜、锌、砷、镍。
上述污染源监测及环境质量监测若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以报表形式上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⑶人员配备、监测仪器设备
人员配备:企业需要环保工作人员5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操作人员3名,监测人员1名。
监测仪器设备:环境监测以厂化验室为基础,并单独配备pH测定、便携式噪声仪等设备。部分项目的监测仪器企业不进行配备,该项目的监测委托外单位进行。
本项目建设时,必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设立排污口。
⑴在厂内废水排放口,按有关要求设置污水排放的自动在线监测、计量装置,并预留污水采样位置(在厂区内建造),便于日常排水监测。在雨水排放口和污水系统排口(厂内)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⑵项目新增1个排气筒,排气筒设置要求见大气污染源强分析部分。废气排口也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122号)进行设置,具体如下:
①排气筒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②废气净化设施的进出口均设置采样口。
③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对无组织排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凡有条件的,均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改为有组织排放。
⑶对固定噪声污染源(即其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固定噪声源)对边界影响^大处,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⑷对厂内多种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的临时贮存设施或堆放场地,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厂内临时贮存或堆放的场地应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项目的危险废物为焚烧处置残渣,包括危险废物焚烧炉渣、飞灰、废吸收剂、软化水系统废渣等,一般固废主要为污水站污和生活垃圾。本项目设置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对公司产生的废渣收集后,同样按照厂内对外收集运输、处理危险废物的规定程序进行。
⑴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别设置贮存场所;
⑵固体废物贮存场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的工作;
⑶一般废物贮存场所在醒目处设置一个标志牌;
⑷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边界采用墙体封闭,并在边界各进出口设置明显标志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国家、省、市以及地方的环保要求,项目在试生产满3个月内要申报环保设施验收,环保设施验收监测计划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各生产装置的实际生产能力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按照“三同时”要求,各项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运转是否正常。
(3)在厂区下风向布设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监测因子为:臭气浓度。
(4)各项废气有组织排放口采样监测。监测因子为:废气量、烟尘、CO、SO2、HF、HCl、氮氧化物(以NO2计)、Hg及化合物、Cd及化合物、As及化合物、Ni及化合物、Pb及化合物、Cr及化合物、Sb及化合物、Sn及化合物、Cu及化合物、Mn及化合物等各装置进出口浓度、尾气^终排放浓度。
(5)污水站各处理单元进出口、总排口处取样监测。监测因子为:水量、pH、COD、SS、石油类、总铅、总铬、粪大肠菌群、NH3-N、TP等。
(6)厂界噪声布点监测,布点原则与现状监测布点一致。
(7)是否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在清净下水排口取样监测。
(8)固体废物以及副产物的处置情况。
(9)卫生防护距离的核实,确定。
(10)是否有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
(11)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算,各指标是否控制在环评批复范围内。
(12)各排污口是否规范化。
⑴化学品泄漏
在泄漏当天风向下风向,布设2~4个监测点,1~2个位于项目厂界外10m处,其余设在下风向的保护目标处,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四次。可根据监测结果延长监测时间。监测项目根据泄漏的化学品确定。
⑵废气非正常排放
在非正常排放当天风向下风向,布设2~4个监测点,1~2个位于预测^大落地浓度附近,其余设在下风向的保护目标处,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四次。可根据监测结果延长或减少监测时间。监测项目根据事故排放因子确定。
⑶废水非正常排放
废水非正常排放是指污水处理站非正常运行时,在污水处理站排口设置1~2个水质监测点,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三次。
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苏环办[2011]250号文)“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列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省份函的通知”,要求在江苏省实施建设项目监理制度。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主要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的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等,工程环境监理包括生态保护、污染物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的所有方面。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应作为工程监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程监理体系统筹考虑。
根据时段,环境监理可以划分为设计、施工和试产三个阶段。
13.3.1.1 设计阶段
该阶段主要是核查督促初步设计、施工设计中落实环评及批复的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
(一)收集设计资料
(1)有关环保工程投标书及相关文件、合同;
(2)环保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勘探报告;
(3)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行政批文;
(4)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规范。
(二)设计文件的审核
(1)审核施工方案、建设规模、工艺路线、污染特征、排放特点及各污染控制节点等与环评及批复文件的相符性。
(2)审核环保设计中采用的治理技术、措施、污染物^终处置方法和去向,清洁生产等内容。
(3)审核施工承包合同中环境保护专项条款;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5)审核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计划等。
13.3.1.2 施工阶段
该阶段进行达标监理、生态保护措施监理、环保设施监理。
本项目为工业类项目,因此本项目仅针对工业类项目,详述施工期监理工作内容。
工业类项目施工期主要监理工作内容为:
(一)、施工阶段达标监理
(1)工业、生活废污水监理
对施工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来源、排放量、水质指标及处理设施的建设过程、沉淀池的清理和处理效果等进行检查、监督,并根据水质监测检查是否达到了排放标准要求。
(2)空气污染监理
对施工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空气污染进行监控,要求施工方进入现场的各种机械必须达到施工区环保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检查并督促施工方落实环保措施,减少或控制各工区道路产尘对施工人员、设施设备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3)环境噪声监理
为防止噪声危害,对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污染源,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治,使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的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重点是靠近生活营地和居民区的施工区域,必须避免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监理
对施工区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是否符合报告书的要求进行核查。施工阶段垃圾应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保证工程所在现场清洁整齐,对环境^。
(二)、环保设施建设监理
(1)污水处理设施
新建处理设施是否按“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如依托利用原有处理设施,要充分考虑其处理容量、工艺是否满足要求。避免暗排管线的建设。
(2)废气处理和回收装置
新建处理和回收装置是否按“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是否能满足各废气的处理要求。如依托利用原有装置,要充分考虑其处理容量、工艺是否满足要求,所依托的装置是否合理、有效、可靠。
(3)噪音控制措施
装置本身应采用低噪声喷嘴;对一般机泵、风机等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室内,并采用减振、隔声、消声措施降低噪声;对蒸汽放空口、空气放空口、引风机入口加设消声器气体放空口设消声器;将无法避免的高噪音设备尽量安排在远离厂界的部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掌握工程固体废物的产生类别、成分、特性,以及处理、处置方式、去向。新建固废暂存设施是都按照“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其处理的能力和处理方式是否与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相一致。
(三)、生态保护措施监理
(1)施工场地的位置是否处于指定地点。
(2)砂石料场、备料场布置在远离居民等环境敏感点,采取抑尘、堆场地面实现硬化处理。
(3)开挖范围和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规定。
(4)厂内、外生态环境恢复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四)、环境管理
(1)协助业主和施工方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保证环境监理工作顺利开展,并走向正规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2)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要求各施工方根据制定的环保培训和宣传计划,分批次、分阶段地对职工进行环保教育。
13.3.1.3 试生产阶段
试产期环境监理是环境监理工作中,保障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并有效运行、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后一道关口。
试产期环境监理是环境监理机构对工程项目环保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从制度上保证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通过试产期环境监理,可以有效地避免出现新的环保欠账问题,把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避免发生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情况。
该阶段进行环保三同时、环保设施运行达标排放、生态保护情况监理。
其主要工作内容为:
⑴ 环境管理情况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人员培训等方面。
监督检查业主是否设有机构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委托专业单位对环保措施进行管理的,应具有关管理合同。
⑵ 环境投资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及试产期环境保护分项投资及总额,并与环评文件、报告、设计文件相对比,检查环保投资分项落实情况。
⑶ 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应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试生产阶段开展环境监测的要求,逐一调查环境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
对各类治污设施的治污效果通过环境监测进行评估,对治污效果不理想的设施提出环境监理意见。
对未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的应提出补救措施。
⑷ 试产期环境管理工作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意见。
13.3.2.1 环保事件
对工程环境监理工程中,对下列环保事件应予以处理:
⑴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超过国家或地方环保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的;
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污染扰民的;
⑶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生态破坏,或未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实施生态恢复的;
⑷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实施有效环境保护,造成破坏的;
⑸污染治理设施、风险防范设施未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设的;
⑹污染治理设施、风险防范设施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的;
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
13.3.2.2 重大污染事故
⑴环境总监在接到环境监理工程师报告后,应立即与业主代表联系,同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
⑵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出口头报告环境监理工程师外,应事后书面报告至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经环境总监审批后转交业主。
⑶环境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对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和有关方面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初步方案,报环境总监批准后,再转报业主研究处理。
⑷环境总监会同业主组织有关人员在对污染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监测、化验的基础上,对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形成决定,方案确定后,方可复工。
⑸环境总监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责任进行判定,判定时将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
13.3.3.1 管理要求
⑴环境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⑵环境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环境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⑶环境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⑷环境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3.3.3.2 资料内容
(1)委托环境监理合同;
(2)环境监理方案;
(3)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4)施工组织设计环保报审表;
(5)施工营地的设置方案图;
(6)工程进度计划;
(7)环保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8)环境监测资料;
(9)环保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10)环境监理整改通知单;
(11)环境监理业务联系单;
(12)污染物排放审批单;
(13)会议纪要;
(14)来往函件;
(15)环境监理日志;
(16)环境监理月报;
(17)环境监理专题报告;
(18)工程污染事故报告;
(19)污染事故处理方案报审;
(20)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21)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22)试产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23)环境监理总报告。
(24)图片、影像。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为了让公众了解建设项目的概况、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及解决这些问题的环保措施,使之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与合作。通过公众参与,将公众参与的结论体现在报告书中,可使环境影响评价的对策及污染防治的措施更具合理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有关程序及要求。本次评价公众参与按照“公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再次公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并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进行。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委托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4年4月21日首次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见图14.2-1),公告主要内容见表14.2-1,发布地点为:项目主要敏感点十队村(一份)、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一份)。于2014年5月20日,在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网站(http://www.lygcip.com/ggview.asp?id=215)公示(见图14.2-2)。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于2014年5月23日编写完成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供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主要内容为:
① 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②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
③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④ 环境影响分析;
⑤ 环评结论要点。
受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委托,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于2014年5月23向社会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公告内容见表14.2-2,发布地点及发布数量与第一次相同,项目公示地点及内容详见图14.2-3。并于2014年5月23日,在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网站进行网上(http://www.lygcip.com/ggview.asp?id=216)二次公示(见图14.2-4)。在公告中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方式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图14.2-1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图14.2-2 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截图
图14.2-3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图14.2-4 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截图
表14.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内容(第一次)
表14.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内容(第二次)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召开听证会,征求该项目主要敏感保护目标内居民和单位对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建议和意见。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1日对外发布了遴选公告(见图14.2-5),公告主要内容见表14.2-3。相关会议纪要见图14.2-5及附件。
图14.2-5 听证会遴选公告
表14.2-3 听证会遴选公告内容
图14.2-5 听证会现场
14.3 公众意见调查
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过程中,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区域范围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200份。公众意见征询表的形式见表14.3-1。
表14.3-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意见征询表
为使本次调查能够如实地反应出公众对整个拟建项目的态度、意见和建议,并且使调查的对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项目周围的企事业单位、当地居民和政府部门介绍了项目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发200份调查表,共收回有效表格195份,回收率97.5%,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周围的居民及附近单位的职工和政府工作人员,主要涉及农民、工人、技术员等。年龄范围为21-69岁,基本上反应了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态度、意见和建议。调查对象名单见表14.3-2。
表14.3-2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
14.3.3 调查结果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统计见表14.3-3。
表14.3-3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统计表
⑴ 统计结果表明,在被调查的人中,大部分人对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表示较满意的同时,希望项目厂家能做好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
⑵ 由于采取了环境公告和发放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等资料,被调查对象中95%的人对项目知道。
⑶ 大部分被调查者都认为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较小,少部分人认为建设项目对环境的造成的危害一般。
14.4 公众参与意见
在本次调查中,大部分人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企业固废及废气的处置,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且增加了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因此,对本项目的建设大部分人持支持或有条件支持态度。
针对对项目不了解和不知道的、有条件赞成的公众建设单位进行回访,回访时对这些公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讨论,让他们都对该项目完全了解。^后回访的结果为:持有条件支持态度的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条件和要求:
⑴建设单位要按环评要求投入资金购置各项环保设施,不偷工减料。
⑵政府及环保部门严格审查,确保不污染区域环境,也不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⑶项目建成运营,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环评要求去做,不偷排偷放。
⑷环保部门要严格审批,确保该项目的“三废”治理工程能切实起到作用,并对其全过程督促和经常进行监测。
⑸单位对其发生的不良事件及时告知附近村民,不能隐瞒事故真相。
⑹单位生产过程一定要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杜绝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作出如下反馈意见:
⑴我们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经济上可行的治污方法,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实施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排放达标。
⑵严格防止处理不达标而外排污染物,减少环境危害,坚决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而影响居民生活。
⑶项目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坚决执行“三同时”。
⑷将认真落实各项“三废”治理措施和方案,严格按环评要求去做;生产运行期间会加强处理设施维护和检修,确保各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尤其是加强原辅料储存的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事故。
⑸本公司郑重承诺决不偷工减料、偷排偷放和隐报瞒报。
⑹项目上马后,公司严格按环评要求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杜绝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发生。
经将企业的承诺公布于广大居民后,居民都表示满意,同意项目建设。
由上可知,该项目已得到广大公众的了解和有条件支持,没人提出异议。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投功产运行后,应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区域南临苏北黄金水道灌河;堆沟港发展海-河联运条件相当优越,目前3000t货轮可直达堆沟港镇码头,往上游上千吨级的货轮可直达长茂作业区,乘潮万吨级货轮可直达灌河的堆沟作业区,水运^发达。省级公路穿境而过与204国道相接,204国道与宁靖盐、京沪、淮连高速公路连成一体;堆沟港距国际性大港连云港仅70km,距陇海铁路60km,距连云港白塔埠机场70km,境内至南京约3小时车程,陆运交通方便。
项目为园区配套固废焚烧炉建设项目,依据园区环评批复苏环管[2005]197号文对园区产业结构的要求,园区鼓励和优先发展低污染、技术含量高、节能、省资源的高技术精细化工、染料、农药、生物制药项目,对有放射性污染、重金属污染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技术政策禁止的项目一律禁止入园,并严格控制产生“三致” 物质的项目,项目建设不违反园区产业结构的要求。厂址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内,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与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及园区产业定位是相容的。
本项目厂址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该园区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区域内污水已集中处理,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表明,主要污染物SO2、HCl等^大落地浓度较小,可以满足环境保护要求,不会破坏原有大气环境功能,污染因子二噁英在通过产生源严格控制、尾气处理采用成套二噁英处理设备的情况下产生量及外排量均较小,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尾气二级洗涤废水经蒸发析盐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其余污水经沉淀及消毒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所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在污水处理厂原有总量范围内。
本项目焚烧产生的无法再进入焚烧炉处理的含危险废物的焚烧残渣、灰渣及水处理残渣外运至其它固废处理单位安全填埋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卫生填埋。故本项目自身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废水、废气以及噪声经有效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零排放;项目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污染集中治理的要求,可确保周边饮用水源的要求;项目建设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通过公众调查,无人对项目的建设持反对意见。综上可见,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对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5]197号)、《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管〔2006〕98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等地方环保政策及地方环境准入条件要求。
15.4 环境可行性分析
根据大气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的各污染物小时(一次)或日均浓度均达到有关评价标准要求。评价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表明,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根据水质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来看,评价区沂南小河九队大沟交汇处上游高锰酸盐指数出现超标现象,沂南小河水质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主要受农田回归水排入造成的。为了使沂南小河的水质远期达Ⅳ类水标准的要求,建议灌南县政府采取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措施。根据水质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来看,评价区灌河污水厂排口上下游断面COD出现超标现象,灌河水质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经分析,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区域内排放的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治理,从而导致水质不能满足Ⅲ类水标准要求。为了使灌河及园区内河的水质远期达Ⅲ类水标准的要求,建议灌南县政府及园区管委会采取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如扩大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提高处理效率等措施,全方位、大范围地削减区域水体的污染负荷,彻底改善水环境。
根据噪声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拟建项目厂址周边声环境质量较好,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
根据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资料,均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综上所述,说明厂址的水、气、声环境质量较好,符合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源强,通过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以及固体废弃物的影响预测分析,表明本项目实施后对附近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该地区目前环境质量尚好,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项目建设于规划中的工业用地范围内,厂址周围均为工业用地,区域内距离项目^近的居住区距离约650m。
根据计算结果,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400米范围,公司一期环评确定厂区卫生防护距离为400米,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卫生防护距离为400米。根据无组织排放源的位置及厂区周围居民分布情况可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⑴ 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安全、卫生等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工程合理、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等原则进行项目的总平面布置。
⑵ 按功能分区布置。根据单元的性质、功能的差异,尽量将单元性质相近、功能联系密切的单元紧凑布置在一个分区,由此形成了生产区、辅助区、生活办公区等。各功能区又相对集中布置,既方便了管理,又有利于安全,同时便于实现集中控制。全厂以便于管理、方便检修、重视安全、有利于生产为目的,形成厂区的总平面布置。
⑶ 满足工艺流程、合理紧凑布置。按全厂的工艺流程、物料输送方向以及各单元相互关系的密切程度合理布置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的分布,使之相对集中,节省能耗,使全厂工艺流程、物料输送形成^佳路线,达到降低运营成本。
⑷ 注意人、货、消防分流,利用安全、便于管理,特别是汽车运输的销售商务作业不得进入厂区内部,以保证生产的安全性。
⑸ 远近结合、合理预留发展用地。结合厂区内外部条件,近期建设充分考虑远期发展,本着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厂区平面为长方形,厂区占地29997m2,厂区平面布置如图4.1-1。综合办公楼位于厂区南部,厂区中部主要设置车间及仓储设施,冷却循环水池、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及本项目固废焚烧炉主要设置在厂区北部。厂区在平面布置上有利于生产废水的收集和清污分流;生产车间布置尽量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能保证无组织排放的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此外,项目内部空间大量种植绿色植物,也可进一步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
因此,总体上来讲,厂区总平面布置比较合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选址于连云港(堆沟港)化工产业园内(东至永利化工、南至奥德赛化工、西至经二路、北至纬四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回转窑危险废物处理系统一套、环保工程以及共用辅助工程,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为9000吨/年。拟建工程职工12人,占地1200m2。年生产时间7920小时,项目总投资4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经查询,项目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发改委令2012年第21号)中鼓励类(“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鼓励类(“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固废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苏政发[2013]113号文生态红线区域规划要求。符合苏经信材料[2014]21号文化工园区专项整治相关文件要求。且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对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5]197号)、《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管〔2006〕98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0]9号)等地方环保政策及地方环境准入条件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环保政策要求。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投资产业目录第二十六大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7小类“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
本项目属于《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目录》中鼓励类“十六、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7.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本项目采用高温氧化焚烧技术处理工业固废,使之有效减容、解毒,符合我国《环保产业“十五”规划》中“3、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根据工业发达国家采用高温氧化法处理工业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成功经验,重点发展有毒有害废物密闭式贮运技术和设备、专用高温氧化焚烧技术和成套设备。建设若干个工业有毒有害废物处理中心”的条文。
根据《关于对连云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有关问题的函》(苏环函(2009)321号),江苏省环保厅原则上同意在连云港辖区范围内再建设一座危废集中处置设施。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厂址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在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实施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化工产业园规划工业用地内,从环境功能区划上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且处灌南县常年主导风向NNE风的下风向。本项目拟建址不属于废弃矿区、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泥石流多发区、活动断层等其他危及设施安全的地质不稳定区,不属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厂区总平面布设中考虑了炉渣、飞灰的暂存区,并且有供水、供电的能力。因此本项目的规划建设及选址符合江苏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及有关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技术规划、技术原则、技术要求等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合法的。
技改项目运营过程中有除盐水制备酸碱废水、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及厂区地面冲洗水共3042m3/a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中和、沉淀、消毒等处理,可达到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危废焚烧炉废气采用尾气处理系统可确保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分别采取卫生填埋、安全填埋处置,项目运营后所有固废可完全处理并无外排;各噪声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声、隔音、减振等措施后,得到有效控制,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1)废气污染防治
焚烧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不完全燃烧产物、烟尘、酸性气体、二噁英等,拟采取急冷塔+干式脱酸+袋式除尘器+引风机+一级洗涤塔+二级洗涤塔+除雾器+烟囱的处理工艺治理焚烧尾气。治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仓库设导气口,通过送风机把储存废气送入焚烧炉焚烧。
(2)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施行雨污分流。
本项目废水主要除盐水制备酸碱废水及反冲洗水、尾气二次洗涤废水、将运输车辆及厂区地面冲洗水、厂区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尾气二次洗涤废水经蒸发析盐处理后同反冲洗水回用洗车。收集后的生活污水、车辆地面冲洗水、除盐水制备系统酸碱废水等经本厂污水处理站调节、中和、沉淀、消毒等预处理后进入达园区污水厂接管标准后再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终通过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排入灌河。
(3)噪声污染防治
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即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如低噪的风机、空压机等,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对空压机、风机、水泵等采用建筑隔声,避免露天布置,在风机出入风口加消声器,进出风口软连接等处理。
空压机属于低频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机型、采用抗性消声器、机座加设减震垫、空压机进出口与管道连接处建设采用隔振软接头、空压机表面包覆隔声材料等措施减少噪声辐射,并视条件设置单机隔音罩或集中设隔声房。
各类泵采用内涂吸声材料,外覆隔声材料等方式处理,并视条件进行减震和隔声处理。
另外,在车间及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等,以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内外种植一定的乔木类绿化带,不仅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还有利于美化厂区环境。
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能实现厂界达标,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对纳污水体灌河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水体功能降级;主要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烟尘、甲苯、二噁英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都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项目厂界外设置400m卫生防护距离;各种固体废弃物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处置,不直接排入环境,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噪声设备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经预测,厂界均能达标,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1)大气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现状分析:各测点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的要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在有风条件和小风条件下,各污染物^大落地浓度值小于评价标准值。利用选定的典型日计算的区域^大日均浓度和各关心点浓度均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叠加现状值后各污染物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本项目在厂界设置4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
沂南小河九队大沟交汇处上游高锰酸盐指数出现超标现象,沂南小河水质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主要受农田回归水排入造成的。为了使沂南小河的水质远期达Ⅳ类水标准的要求,建议灌南县政府采取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灌河监测断面中的除CODMn超标外,其他监测因子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经分析,灌河水质超标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区域内排放的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治理,另一方面园区初期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导致废水超标排放,随着污水处理厂逐步运行正常后,其对灌河的影响将会很小。
(3)噪声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
拟建所在区域各监测点无论是昼间还是夜间,均能达到规划的标准。区域声环境状况较好。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昼夜均能达标。
根据项目工艺操作和安全的特点,提高动化水平和集中控制水平,达到稳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项目能耗、物耗、节约用水、生产设备及控制过程等方面均处于国内^。
项目在物料循环利用、污染物达标排放、固废综合利用及工艺过程控制和工艺设备等方面,均达到了清洁生产的要求。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在灌南县总量指标中平衡解决;水污染物总量指标已含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指标中;固废外排量为0。建议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排放控制指标申报量见表11.5-1。
生产过程中使用22类危险废物作为原料,生产原料存在有毒物质泄漏扩散和火灾爆炸环境风险。^大可信事故为废液(以甲苯计)、柴油的火灾爆炸及废液(以三氯化磷计)等有毒物质发生泄露。有毒物质发生泄漏时,主要环境危害物质为有毒刺激性气体,其浓度超过工作场所空气容许浓度限值的^大范围约为551.5米,废液(以三氯化磷计)泄漏会出现半致死浓度区域,^大半致死半径为33.2米,发生火灾爆炸时死亡半径为15.3米。项目的风险值较小,处于可接受水平。
16.1.9 公众参与的结论与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调查的项目拟建地周围的200位公众中(收回有效调查表195份),支持及有条件支持的公众占被调查人数的100%,无人反对该项目建设,由此可见公众对该项目基本上持支持态度。
项目为园区配套危险废物焚烧炉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选址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要求;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具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的精神,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
(2)为更加有效地处理各种危险废物,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物,焚烧厂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处理的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运作。
(3)加强焚烧厂的科学化管理力度,进入场区的各类固废经分类之后尽快得到处理,毒害较大或容易发生泄漏的废物优先处理,减少事故风险。确保各种危险废物来源的稳定性,焚烧炉尽可能连续运行,如需停运,必须提前数小时停止焚烧可能产生二噁英的废物,并加强尾气治理工作。
(4)废气事故排放时对周围大气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务必加强对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切实落实好事故防范和应急的各项措施,并定期检测各类报警设备的完好率和准确率,在事故发生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5)贮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
(6)本项目产生的焚烧灰渣分批次请当地环境监测站进行鉴别,分析后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预处理以及^终填埋的技术规范进行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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